以是我判定回絕了,而因為回絕了這一次,胡偉達就杠上了我,他恨我駁了他的麵子,讓他鬨的轟轟烈烈的散儘令媛博美人一笑成了人儘皆知的笑柄,還為此老婆和他鬨了仳離,他固然不在乎女人,但卻在乎極了名譽,而我就是禍首禍首。
好一番冠冕堂皇的話,說的好聽,為了我的錢途,但實際上還不是為了錢這個字。
藍薇望著我,沉默了很久,終究拍了拍我的肩膀,“去吧,假定他們強行帶走你,我和陳水靈就報警,你撐住,我們立即報警讓差人去救你,現在哪兒都有攝像頭,不難發明你們的去處。”
四年啊,我過得如履薄冰,那種暗處隨時都有一雙眼睛盯著你窺測你的奧妙和私餬口的滋味兒,真的太可駭了,我說他不是變/態,而是妖怪,一個徹頭徹尾的妖怪。
我曾經陪過的一個台灣籍貫的客人又來了,他點名找我,可我記得我曾在和他鬨掰時就向前台打過號召,一旦他又來了,立即告訴我,我躲起來,而我也向媽咪說過,我不肯再陪他,再多的錢也不肯,但是媽咪固然故意幫我,卻實在愛財,當阿誰客人出到十萬的時候,她就已經熬不住了,將我的囑托拋到了腦後,我在扮裝間和藍薇正扮裝趁便提起了芳芳的事,媽咪從內裡闖出去,笑眯眯的對我說,“胡總到了,點的你。”
這天下上冇有絕對的好人和好人之分,這世上冇有誰生來就輕賤,崇高的人不過托生了一個好家庭,一個好爹媽,我無父無母,天煞孤星,流浪時候,迫於生存靠本身賣笑贏利,就妒人輕賤肮臟了嗎。有錢人又高貴到那裡去!我不偷不搶,不爭不奪,我隻是拿我該得的,我也守住了我的底線,我未曾為了甚麼不擇手腕去傷害誰,我反而一味的被傷害,莫非世俗就這麼容不下無可何如走錯路的女子嗎。
我第一單買賣就是他,但我從未出過台,我隻是喝酒唱歌玩兒玩兒骰子,偶爾也跳個舞,他曾跟場子籌議要花三十萬買我的初/夜,三十萬,對於二十一世紀初,也算是天價了,除了文娛界的女明星和模特圈的嫩模,誰能以這個價位陪/睡男人?場子幾近在一夜之間炸了鍋,媽咪和經理歡暢的差點把我捧上天,直言我碰到了朱紫,今後要起家了,都恨不得指著我賺個盆滿缽流。
我不甘心,我也不肯意。
說實話,她們兩個在這個時候冇有離我而去明哲保身還在設法設法的救我,我特彆欣喜和打動,可我不能扳連她們,因為有句話陳水靈說錯了,國法是存在的,可存在於無權無勢的老百姓當中,而不是他們那些有身份職位的人物身上,他們能夠拿錢拿人脈疏浚,保出來本身,他們如許的人,不會做冇有退路的事。
他有錢有勢又是台灣人,自有他們那邊的法律,而本地底子無權對他停止懲辦,可我一個風塵中的蜜斯,我能希冀台灣的征服如何為我鳴冤而去對於一個身份職位都很高的販子呢,我如果真的被做了,也隻能當一條大家間的冤魂。
藍薇死死摟住我,從二樓的窗戶往下看了一眼,底下圍了很多保鑣,另有兩輛黑車,彷彿今晚他們非要將我帶走不成,所謂的十萬出/台不過是個幌子,真正的目標就是綁了我。
不甘心,何嘗他是不甘心,他還恨我。
陳水靈俄然說,“脫衣服,宛宛,他們必定曉得你明天穿的甚麼來,大抵你來的路上就被盯上了,咱倆換衣服,我裝你,在這兒等著,他們出去了又能如何,我也不是你,還能殺了我不成?另有冇有國法了!你一會兒跟著藍薇,再找個辦事生,裝成一起出去的模樣,直接上出租,彆回家了,跟著藍薇找個賓館暫住,你家裡的東西我讓人給你清算了送疇昔,你從速去彆的都會,多一陣兒,疇昔了也就好了,我再告訴你返來,你長的標緻哪兒不能混下去啊,非得在上海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