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轉頭,瞥見一個俏生生的小丫頭在底下看著我,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彷彿連我的苦衷也一起看破了。
老爸歎了口氣,“我們屠夫這一行的祖師爺是真武大帝,端賴他白叟家賞口飯吃。但是你小子的命吃不了這碗飯,以是冇法帶你一起去。”
我接過布包,當著她的麵就翻開了。內裡是一截還帶著皮肉的手指,上麵血肉恍惚,斷掉的處所卻有一枚銅錢,二者粘到了一起,我試著摸了摸,發明銅錢粘的很健壯,底子弄不下來。
幾人有說冇說的,不打一會兒工夫就聞聲了一聲宏亮的雞鳴從房頂上傳來。
“老弟,我們一起去買點東西拜拜祖師爺,求他白叟家指條明路,你讓娃娃在我這裡歇息一會兒好了,到時候再不可就去請個大仙來看看。”
我倒感覺是張叔的能夠性大點,畢竟是出了那種事情。但是如果老爸昨晚被上了身,那張叔不該該死了嗎?
頓時一個黃不溜秋的東西從船上邊叫邊跑過來,離得近了才發明是一個土狗。土狗就是平常鄉村養的雜交狗,根基都是散養,讓它們自在愛情,以是種類要多雜就有多雜。
我冇心機理那丫頭,著倉猝荒地就往家裡趕,因為我內心總感覺要產生甚麼事。
老爸一深思,點了點頭,“成。”
“你看啊,當時我們三個在內裡,按理來講呢,你恰是三十來歲最結實的時候,又乾了這麼些年屠夫,你家娃娃呢又是個賊賤的命,我還是一個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那東西應當上我的身纔對,就算看不上我這把老骨頭也該上孩子的身纔對啊。”
不就是說我是個薄命人嘛,我家本來就是貧民家,貧民家的命當然苦嘍,起碼我一年到頭吃不上幾次糖,但是厥後幾天產生的事情讓我對於命有了新的熟諳。
“哼,奉告你,我爺爺是河上馳名的錦鯉子,哪年我家采沙的時候不撈起幾具死屍,我打小就跟我爺爺前麵見過。”
我爸當即就承諾了下來。
我隻好一座一座的爬上去檢察。
老爸神采一變,“壞了,莫非是老張出事了?你小子到底有冇有把那截手指頭扔到河裡?”
“就是阿誰。”我一下子撲疇昔,成果那土狗一個小碎步就躲到了一邊,衝著我齜牙咧嘴,鋒利的犬齒上粘著唾液,猙獰非常。
老爸想了想,然後問他:“那事情是真的?”
“你還見過死屍?你就吹吧你,歸正吹牛不消交稅。”我笑了幾聲就籌算分開。
老爸一手抓著我的衣領,神采就像醬豬肝一樣通紅。
那截手指就像是泰山一樣壓在心頭,如何也忘不掉。今個兒不把事情搞明白了可不可。
“扔了,真扔了。”
莫非是昨夜有人來過?
這個“賊賤的命”提了也不止一次了。這句話實在不是罵人的,因為之前貧民家的孩子不好贍養,那是真的夏季冇有棉襖,抱病冇有大夫,端賴本身死扛,扛疇昔就冇事了,扛不疇昔就真得死。我爸小時候家裡另有個親哥哥,成果十幾歲的時候鬨痢疾,吃不起藥,家裡也冇彆的東西吃就是芋頭,鬨痢疾還隻能吃芋頭,那不是越吃越鬨嗎?就這麼給鬨死了。這類環境當時候多,常見的很。以是貧民家取名常常是先取一個賤名,名字越賤越好,甚麼狗蛋狗剩羊球子,連閻王爺都不會收。我們這裡說的這個“賊賤的命”也是同一個理,就是命硬,硬到閻王爺都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