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如此想,但元宵還是當即道:“既然主子想養,那就養著吧,主子要不要替這小傢夥取個名字?”
比及兩個時候以後,沈熙拖著疲憊痠軟的身子回到院子裡,纔要喚了湯圓和元宵來奉侍,就見元宵手裡提著一隻烏黑,長了一雙通紅眼睛的小兔子走了過來。
沈熙一時之間有些恍忽,書上的筆跡頓時就變得恍惚了起來,他想起了關於那強大與否的題目。
自家主子可向來不是甚麼有愛心的主兒,這麼多年來獨一養過的,也就是那隻每天隻會吃的傻鳥兒了,現在這是又想養兔子了?
不過,沈熙的根柢到底還是薄了些,之前倒是習過武,但又吃不得苦,隻不過學了個半調子,現在要重新撿起來,當然是極其艱钜的。
然後,就聽到沈熙的聲音。
“那……”他叨教沈熙,“少爺,小的就將這隻兔子放生了?”
他已經華侈了好幾年的時候,總不能真的持續如許玩樂下去。
沈熙忍不住白了元宵一眼。
沈熙看了那毛茸茸的兔子一眼。
“就叫恬恬吧。”沈熙道。
疇前,他是成國公府三房的獨子,又因為身份的特彆,在成國公府裡,任是誰都不敢如何招惹他,就算他奸刁做錯了甚麼事,也總有人護著。
武先生的技藝是極強的,隻不過疇前的沈熙壓根兒就吃不了那習武的苦,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安陽郡主又捨不得逼他,倒叫武先生豪傑無用武之地了。
隻這一眼就叫湯圓兩人再不敢說甚麼了。
是以,他換了一身寬鬆的勁裝,“從速去請武先生,時候就要到了。”
自從被安陽郡主送出來以後,沈熙就像是變了小我一樣,一下子就變得勤奮好學起來了,不管是讀書還是習武,都再冇有任何的懶惰。
主子取名字的程度,從撲撲便能夠看出一二了。
沈熙看了湯圓一眼。
與其一坐半天的看書,之前的沈熙更樂意到處玩兒。
這十二年來,都冇吃過甚麼苦,性子雖有些惡劣,但實際上也極其純真樸重。
不過……
自從前次差點被人擄了去,厥後又被景泰帝封為了端郡王,然後又被安陽郡主送離了成國公府,這段時候下來,沈熙彷彿俄然就長大了很多。
湯圓和元宵便又苦著臉。
他抬了抬手,細心將手裡這隻兔子打量了一番。
這是疇前的沈熙不會看的書。
直到沈熙此次被送出來,武先生也跟著一起過來了,這才重新開端教誨沈熙習武。
不過,沈熙本身卻不是如許想的。
沈熙,他長這麼大,又甚麼時候吃過如許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