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十仲春,他堆積36小我,在京東東路所統領的黃河以北地區叛逆,專打社會上的不平,殺富濟貧,抵擋北宋王朝的殘暴統治,引發統治者的發急。
宋朝自趙匡胤建國以來,一向停止對外屈辱、專力防內的政策,政權、財權和兵權高度集於中心,封建壓迫非常短長。特彆是北宋末年,因為推行上述政策,導致地盤兼併非常狠惡,封建剝削也非常殘暴。以是,固然當時工貿易比較發財,群眾餬口前程較廣,社會衝突仍然相稱鋒利,農夫叛逆次數很多。仁宗期間在西夏用兵以後,幾十人到數百人的小範圍農夫叛逆更是多得不堪列舉。宋江恰是在如許一種情勢下舉叛逆旗的。
宣和二年(1120年)十仲春,宋江率部攻打京西、河北等地州縣。宋徽宗趙佶聞知,采取亳州知州侯蒙“赦過招降”的建策,頒旨招安,侯蒙旋卒,此事不了了之,宋徽宗遂命歙州知州曾孝蘊率軍往討。
思來想去,我便想到了一個好的題材,那便是將《水滸傳》的典故講給大師聽,大將定會非常喜好。
叛逆產生不久,宋徽宗趙佶便詔令京東東路、京東西路提刑督捕之。但因為宋朝軍隊久不交戰,貧乏練習,戰役力極差;又因為宋江“其才過人”,部屬的36小我都是刁悍猛勇之士,個個豪傑,以是,此次征剿不但冇有毀滅宋江叛逆兵,反而使其威名遠揚。在而後的一年多時候裡,宋江等人冇有像《水滸傳》等文藝作品所描畫的那樣,入據八百裡水泊梁山替天行道,而是“橫行齊魏”,馬不斷蹄,千裡轉戰於山東、河北一帶。宋江率眾攻打河朔(泛指今黃河下流南北一帶)、京東東路(治青州,今山東省益都),轉戰於青、齊(今山東省濟南)至濮州(今山東省鄄城北)間,攻陷十餘郡城池,懲辦贓官,殺富濟貧,陣容日盛。在數萬官軍的圍追堵截中,叛逆兵攻城陷地,矯捷矯捷地打擊仇敵,固然人數未幾,但卻似一把鋼刀,令統治者聞風色變,“官軍莫敢攖其鋒”,成為一支很有影響的農夫叛逆步隊。
汪應辰《訂婚集·顯謨閣學士王公墓誌銘》謂:“河北巨賊宋江者,肆行莫之禦。”張守《毗陵集·秘閣修撰蔣圓墓誌銘》謂:“宋江嘯聚逃亡,剽掠山東一起,州縣大振,吏多避匿。”《宋史·徽宗紀》上記錄宣和三年(1122年),“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將討捕,又犯京東(今山東),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降之”。《東都事略》中也提到當時的亳州知州候蒙曾向天子上書建議:“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或足以平東南之亂”。《宋史·張叔夜傳》所敘最詳:“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官軍莫敢嬰其鋒。聲言將至,叔夜使間者頕所向。賊徑趨海瀕,劫巨舟十餘,載鹵獲。因而募死士得千人,設伏近城,而出輕兵踞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誌。伏兵乘之,禽其副賊,江乃降。”
我通過給大師講故事的體例鼓勵大師趕路,這類體例很湊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