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怪,自從變成魏可可,有件事情一向令人迷惑,那就是左手左臂!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歲多,本年隻要十九歲,住在春川鄉間的一個村莊裡,自幼憨傻,對甚麼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幾相稱於三四歲孩子的智商吧!父母雙亡,一小我守著一間破屋,靠撿渣滓和幫村裡人乾點力量活,勉強度日。
拚了!
二十個,還是三十個?
魏可一把拽過楊久林手裡的槍,一手一支突擊步槍,對著老團大吼。
“傻魏!諜報錯了!島上最起碼有幾百的武裝分子!不是一個班!是幾百!正規軍!”
閻王哈哈笑道:看你個球樣,清楚是窩囊!
魏可也記不清本身殺了多少人。
這是跟著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閻霸道:雖為凡人,卻也是大造化之人,且與本王有緣。賜你一世陽壽!待你返來,須進獻靈魂,拜入本王座下,為一忠犬,你意如何?
當照明彈在頭頂上炸開,四周八方的槍聲,如同爆豆般響起,他就曉得壞了。
說罷,閻羅殿上一陣陰風飄過,魏可消逝無蹤。
聽到魏可的話,老團懂了他的意義,瘋了一樣衝上來搶魏可手裡的槍。
魏可眼淚都要流下來。
“楊臘子,把槍給我!”
死!
他們衝向了左邊。
阿誰不利的傢夥的身後,立即就爆出一大團血霧,血漿碎肉塊放射出去,把阿誰方向上的彆的兩個武裝分子,噴得一頭一臉,兩小我嚇得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看清楚他!
“傻魏!魏老邁!讓我去!你冇了,07就冇了!”
閻王彈指間將他丟回人間,這事情不成思議,更讓魏可無法的是,本身的靈魂並冇有迴歸本身的軀體裡,而是附身在一個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腦海中恨恨想道:如有來世,我命不由人!
剛纔還炎熱的胸膛,也刹時冰冷。
孫大海不知不覺就冇影了。
“記取!我魏可死了,另有彆人來當這個分隊長,07永久不會冇了!”
那一側的仇敵,估計冇推測有人俄然衝上來,亂作一團。
他現在就是一隻活蹦亂跳的釣餌,必須吸引狼群的重視力,讓狼群發瘋,讓狼群跟著他亂跑亂闖,唯有如此,他的死纔是有代價的。
街角的暗淡燈光下,走來一道高大的身影。
一念至此,魏可的耳邊,彷彿再次響起麋集的槍聲和喊殺聲!
來吧!讓老子一次殺個夠本!當他看到那些仇敵錯愕亂竄的模樣,竟然發作出一串狂放的大笑,一個兵,臨死能死得如許爽,不虧!
“放你孃的狗屁!”
他也不敢停下腳步換彈夾,因為,那會讓他立即喪命,因而,他就那樣挺直了腰桿,雙手開槍,持續點射。
混亂中,魏可雙眼赤紅,幾近把槍口頂在一個武裝分子的胸膛上,扣動扳機!
※※※
魏可靈魂如同白駒過隙。
魏可卒,閻王召見。
“跟著我!絕對不要停!殺敵!”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馬革裹屍還,卻也乾脆,無所牽掛。
老團的眼睛都是血紅的,冒死叫喚。
更要命的是,因為隻是窺伺任務,統統成員都冇有照顧重兵器,他們隻要步槍和手槍!
讓更多的仇敵,為他陪葬!
身影抬開端,暴露一張粗糙的稚嫩臉龐,一雙狹長的眸子裡,卻明滅著剛毅而冷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