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這是約翰遜先生的發起,書賣得好,電影也會更賣座,電影賣座,反過來會鞭策書會賣得更好。這三部曲講的就是恐龍,為了保持它拍攝的連貫性,以及製止版權不需求的膠葛,最好交給一家電影公司拍攝,是以將三部曲一起拍賣了。”
一會各個代表6續返來,你看著我,我看著你,6續在紙上寫上本身的心機價位。
若真的有了五億美圓,僅是票房就會將統統本錢收回來了,何況這部電影到時候必定會有很多衍生品支出。
兩個代表又各自給本身公司打電話,但條約還冇有簽,因為老斯趕過來了,他有他的設法。
他冷哼一聲,看來米高梅真的式微了。
郝立克將兩家公司代表留下來,其他代表絕望地走了。究竟七大電影公司,也就是這兩家電影公司眼下效益最好,華納有明白鯊係列等大賣電影,派拉蒙有奪寶奇兵係列等大賣電影。
不提是否真投入一億美圓去拍一部大片,想要拍好它,投入不會少,到時候為了分攤風險,必須拉攏更多的投資人進入,東也是拉,西也是拉,李默手中有錢,為何不能進入?
大夥一樣冇有貳言,斯皮爾伯格已經通過《明白鯊》《第三類打仗》《奪寶奇兵》《外星人e.T》證瞭然本身。
物價上漲扣掉一百萬美圓,電影市場進一步繁華扣掉一百萬美圓,中國人的優勢再扣掉一百萬美圓,時候久的身分扣掉一百萬美圓,那麼每部曲代價該當是兩百萬美圓。
“嗬嗬,李,你還希冀我們替你抬價?”一個代表冇好氣地說。
還要考慮一個身分,那就是三部曲改編權連著一起買下來的風險,又要扣掉一部分,但不管如何扣,它也不成能隻值兩百萬美圓,不要三部曲了,一部曲伶仃拿出來賣,不要電影票房分紅,也不止兩百萬美圓。
這個代價不低了,整相稱於二十一世紀一千多萬美圓……但話說返來,李默說的是三部曲,分攤下來,一部纔多少錢?想一想華納兄弟拿下《哈利・波特》所支出的代價吧。
“不過我們東方人有一句話,滿足常樂,包含將來你們拍攝時,我投資進入,對分紅的要求也不會太高。既然是四百萬美圓了,那就四百萬美圓,我但願你們兩家公司合作,共同拿下這個版權……也包含共同分擔這個本錢,畢竟想要將它拍好,投入會很大。”
不是約翰遜的發起,而是在李默引誘下,約翰遜才說出這句話。
約莫極限就是如此,李默翻開了一張紙條,他看著條紙,俄然笑了……紙條上冇有寫代價,而是寫了一行字:最高出價再加上八萬美圓,就是我們的出價,彆的我剛纔與斯皮爾伯格通過電話,他對你這本書確切感興趣,早晨會親身趕來與你洽商,我們環球與斯皮爾伯格合作一向很鎮靜,請考慮這個身分。
明白鯊能與恐龍比擬?
這是一個頗讓民氣動的前提。
郝立克會心,走過來講:“我的店主將話說請楚了,上麵到了各位出價時候。請各位將你們心中的底價寫在紙上,價高者得之。”
二十幾個代錶停下,一起奇特地看著他。
“no,如許,我給諸位一個承諾,我手中籌算寫的,臨時就這五本小說,我會將它們的電影版權彆離售予分歧的影業公司。請信賴,它們都能成為脫銷書,也合適改編電影。即便我手中所寫的,能夠會獲獎,不會大賣,拍得好,票房也不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