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搖了點頭,說道:“難啊,難啊!朱將軍,天快亮了,我們還是回城再說吧,敵軍另有兩萬馬隊不知去處,若現在衝殺出來,我軍已是怠倦之師,恐怕不敵。”現在禁軍已經調集結束,能夠開赴了。
見朱大光不信,火槍隊的隊正叫人拿來木靶子,放在四百步開外。隻見他把背在身後的洪祥式步槍敏捷地解下,查抄了一番步槍的機能,然後裝填了一顆圓錐形鉛彈,再倒入火藥,閉氣凝神。兩腿分開,一前一後,穩穩地站定,將槍托結健結實地抵在肩窩處,獲得了一個穩定的支點。同時左手前伸,托住了槍管下方上好桃木處,右手握緊了槍托並將食指放在扳機上,翻開了保險,簧片上的燧石處於籌辦擊髮狀況。籌辦好這些以後,彭青對準了遠處的靶子。
彭青笑道:“這杠槍,能在五百步內破甲,但我的射擊精度就隻能去到四百步遠,再遠的話就不曉得槍彈飛去哪了。超越了五百步,那穿透結果就會大打扣頭,不是射中關鍵,對穿戴甲冑的人0幾近冇甚麼傷害。”
如許一對比下來,彭青完整愛上了洪祥式步槍,哪怕它不是最完美的,燧石燃燒率僅僅在七成擺佈,偶然候也會是以誤事。可它超出期間的無與倫比的能力,還是讓彭青深深地愛上了它。在火槍隊的日子裡,彭青無時無刻不在思慮著如何打得準的題目,哪怕用飯睡覺也在想。很快,他的射擊程度成了全部火槍隊第一,也是以獲得了狄青親身授予的,能力最大的一杆洪祥式步槍,就是現在他手裡拿著的那把。
如此調皮的話,直叫禁軍們笑得打跌。幸虧禁軍軍紀甚嚴,倒也冇有亂來陣形。
一開端他被調入這個火槍隊,還是很不睬解的。凡是有本領的人,脾氣老是有點古怪。彭青便是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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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他出了小黑屋以後,才發明很多禁軍中的弓箭妙手都進入了火槍隊,他開端揣摩了:“莫非狄教習所說的步槍,真的要比弓箭強?不成能啊,我看過方纔分發過來的神臂弩,能射出四百步遠。這甚麼步槍,能比得上?”
邊軍和禁軍們這才從震驚中回過神來,羨慕地看著彭青手中的步槍。從他們巴望的眼神中,看得出他們對步槍的愛好。冇體例,哪一個甲士不愛能力大的兵器?
朱大光點了點頭,說道:“回城!”
王韶聽了,也不太敢置信。他是親目睹過第一支步槍的能力,固然比弓箭的穿透力強,裝彈也很快,可射程不敷,隻能算是安排。如何才戔戔一個多月,便改進成這麼鋒利的兵器了?
邊軍壓著那些契丹俘虜,一個個趾高氣揚地牽著馬,先前走著。偶爾一些俘虜不聽話,這些鹵莽的邊軍可冇有禁軍那般軍紀,當即就是一腳疇昔,把那契丹俘虜踹倒在地。一邊還罵罵咧咧:“你們這些契丹狗,也算害得爺爺慘了,好幾日都冇睡過好覺!合該你們本日不利,碰到了你家爺爺,叫你們見地一下,甚麼叫做兵戈!不然你們都不曉得馬王爺有幾隻眼,你家爺爺有多短長!”
朱大光和王韶一看,頓時驚奇得合不攏嘴。一指厚的木板上麵,一顆變形了的鉛彈,深深地嵌在了內裡。如果是射中了穿戴甲冑的人,恐怕也抵擋不住這一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