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明給華音國際提的計劃,分為幾步。
“我既要考查她的實際音色前提,也要體味她的實在品德,如果品德不可,我的歌不會給她唱。”華明果斷地說。
鄧麗琴曾經也是魅力組合的歌迷,當時也因為蔡心妍的緋聞事件大失所望。
接下來下午剩下的時候,以及晚餐後的早晨,華明和鄧麗琴又洽商了兩家。
當然,這100萬,並不包含發行CD對付的歌曲版權用度,那部分用度的分紅按行情來。
對於這一家,華明倒是提出了一個發起,他能夠跟這家簽伶仃的影視代理合約,隻要有影視拍攝機遇,在前期他能夠大幅度讓利,好的腳本乃至一文不取都冇題目。
這個前提,李中天小我也承諾了,因為10首佳構歌曲本身的代價就有這麼多錢,更何況,如果真能轉型勝利的話,那蔡心妍重新紅了以後,所帶來的好處遠遠超越這個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