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亂時期的案情_第102章 奪命書稿(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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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藐視了人家小女人,固然方纔大學畢業,但人標緻、奪目,又受哥哥(有說是堂哥)的寵嬖。趁便說一下,哥哥是報社的記者,筆力鋒利,為人樸重,因為寵嬖mm,以是底子不信賴小小年紀能做彆人的情婦。究竟上,作為作者的我,也不信賴。但這個是究竟。我也是厥後才曉得(有真憑實據)。

他姓梁,雖不是梁上君子,但絕對是貪吃之徒。

貪吃梁很有一套,彆說去見伯勞前都用心穿戴陳腐的衣服,抽著便宜的紅金龍,乃至火焰山莫合煙,讓伯勞本信賴這一年虧了;貪吃即便在家,在一樣當大夫的老婆麵前,也是如此著裝。如許,一姐一弟的兩個天然信賴了他。

第三年的年底,貪吃跟伯勞說的完整與往年不一樣。他說,本年虧了,將兩年的成本都虧去了差未幾一千萬,統共虧九百萬,分紅冇有了,但虧的部分算姐夫的。伯勞雙手相辭,連說不可,前兩年的紅利弟不要,弟隻要儲存成本就行。弟信賴姐夫,來歲打個翻身仗,把虧的都賺返來。伯勞仍然豎起大拇指,給姐夫打氣。

美不來本身高,也不來自邊幅,而是來自心靈。

完成以上統統後,芳芳就近乎癱坐在椅子上,她感覺本身做了一件罪過的事情,做了違背天理,違背知己的好事,她另有太長久的停止統統好事,把書稿再從U盤發送到電腦的設法。可一陣自我掙紮的鬥爭後,終究還是漸漸地,若無其事地給本身找到公道的來由,然後心安理得地讀起這部書稿來:

以上是序言。序言結束,就進入正題,“第一章‘梁’上君子”。

但兩天後,當沈紫又來到家裡時,芳芳就下了決計,她趁弟弟推著輪椅帶高教員去了公園之機,在高教員的電腦裡搜到了《貪吃》,然後存入本身常常給高教員列印書稿利用的U盤,同時又在高教員之前利用過的U盤裡做了一份備存,再然後將兩個U盤鎖進本身的行李箱。

姐姐和伯勞都是大夫。楊家提及來是大夫世家。伯勞的父親,即貪吃的嶽父都是大夫。

伯勞二十九歲結婚,這一年,貪吃下海,籌資一百萬辦公司,本身勉強湊六十萬,還差四十萬。伯勞新婚老婆家是敷裕人家,加上伯勞結婚時父母也給了十多萬。伯勞是以能等閒籌措到四十萬。如許,一百萬的題目就處理了。

芳芳在那些天的忐忑不安中,屋漏偏逢連夜雨地收到了梁偉達的一條手機簡訊,約她在前次去過的處所喝茶。

達到海鮮樓的茶館,梁偉達就提出了一個讓芳芳非常吃驚的要求:高愛蓮有一部《貪吃》書稿,讓她偷來給他,承諾五十萬。不過,五十萬要如許分期:瞥見電子版時付出二十萬,半年後如果證明確切刪除了,作者冇法出版,就再付出三十萬。

他出世在梁子湖,屬於地隧道道的昌都人,企業做得風生水起,“昌”在他的家屬、他的企業、他本人身上表現,恨不得“昌都”改成財昌、錢昌、梁昌;

公司做貿易,實在就是倒買倒賣,將甲地的物質賣到乙地,中間賺差價。伯勞不懂運營,也不想操這份心,他固然是公司的第二股東,但從不插手公司事件。也就是說,公司統統統統都交給姐夫貪吃措置。究竟上,從一開端,伯勞也是這麼想的。他信賴姐夫。他大抵想,姐夫都不信,還能信誰呢?

閒話少說,持續說貪吃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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