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上,三萬美圓,三萬美圓!還不如要了我的命!!!林夕此人,說一是一說二是二,萬一真把我弄上法庭,莫非我就如許……出來牢裡?她打爆我的頭,我天然也能夠告她,可正像她說的一樣,有誰瞥見她打爆我的頭?何可嗎?笑話!何可會幫我?再說了,打官司真的是要靠錢靠乾係的!就算何可知己發明幫我又如何?就怕冇把她弄倒本身都已經開張了……
偶然候,我感覺統統都是幻覺,牡丹為錢跟彆的男人跑了,那是撕心裂肺的幻覺;李瓶兒出售了我,這是令人堵塞的幻覺;芝蘭的冷傲一現,那是長髮飄蕩於人海中斑斕的幻覺;紗織的少數民族輕歌曼舞,那是如陽光下胡蝶翩翩展翅般富麗的幻覺……
我覺得,她早已將我忘得一乾二淨,記得她說過的,人生活著,碌碌螻蟻,我也是此中一隻螻蟻,見麵後回身就會消逝在蟻群中的小螻蟻,可她還記得我。
之前,和牡丹在一起,我胡想著如許多好,永久不分離,厥後她走了,用最殘暴的體例完整堵截我最美輪美奐的夢。厥後,遇見白潔,我想,終究碰到一個讓我能夠忘記牡丹的人了,漸漸的,我會徹夜的想白潔,自從和白潔分離後,垂垂的恍惚,夢中又塞出去一個紗織,當我逐步做著與紗織在一起華麗的夢時,她俄然消逝,也俄然撕lie我的好夢。我愛牡丹,我能夠找到為甚麼,我愛白潔,我也能夠找到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