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說,我就不吃!”
“我怕,我怕。。。”
“友茹,你太美了!我不敢看你了,”肖芳華臉紅了,倉猝轉過甚去遁藏田友茹清純的目光。
“芳華哥,你為甚麼不敢啊!”
“你快吃,吃好了便好好睡一覺,天氣不早了,我還要歸去給家裡人做飯呢!”田友茹清算了碗筷,站起了身。
四十多年前的一個夏天,方纔畢業大學等候分派的肖芳華來到了鳳陽縣寫生,當他來到奇秀峻峭的蠟燭山下時,很快被這裡的娟秀風景迷住了,眼瞭望著流紗一樣的瀑布,踩著清澈見底的河水,他不斷地畫啊畫啊,他發誓要把這裡統統的斑斕風景都裝進他的畫作裡,奉告省會的人們這裡纔是他們所要尋覓的人間瑤池,世外桃源。
“大哥,這麼晚了,你如何還坐在這裡啊?”他被搖醒了,再次展開眼時,中間多了位眨巴著大眼睛的女人。
“芳華哥,我是出不去了,誒,你畫得那麼好,能不能把我畫在畫內裡,如許我就不跟你一起回到省會,見到內裡的大天下麼?”田友茹眼睛亮了一下。
肖芳華是聽過這裡民風的,村裡的女人不成以帶陌生的男人回家,隻要讓村裡人發明瞭,便會被看作是感冒敗俗,兩人會一起受家屬最短長的懲罰,沉潭!
“芳華哥,問你呐!”田友茹悄悄喚了一聲。
“你救了我,友茹,我如何會怪你呢!”
肖芳華再次展開眼時,發明本身到了一個陌生的處所,固然蓋的是被子,但上麵冇有被褥,直接就是床單鋪在稻草堆上,一點不像床,劈麵是門,門邊有一個燒著火的爐子,爐子上煨著一個罈子,火很旺,水彷彿燒開了,往外冒著氣,衝得壇蓋啪啪地響,任君飛想疇昔拿開壇蓋,翻開被子,身子挪了挪,但是腿上竟然麻了,使不上一點力量,一看腫得如柱子普通,腳背上那兩個咬痕不見了,上麵覆裹著一層涼涼的草藥。
“呃,我救了你,我的話你還敢不聽啦,快,張嘴巴,”
“彆動!彆動!誰叫你動啦!”一名女人風風火火地闖了出去,瞥見肖芳華疵牙咧嘴的模樣,便跑過來責備道。
“女人,我實在是不可了!”
冇走幾步,他便渾身是汗,不是因為累,而是腳下傳來的痛感已經讓他達到接受的臨界點了,他往下一看,五個腳指頭已經腫得像小蘿蔔,並且腳踝處也開端青腫了。必定是被毒蛇咬到了,他嘀咕著忍著疼痛想極力往回趕,但是貳內心裡非常地清楚,他能夠已經冇有力量走出這峽穀中了,就算走出峽穀到了鄉上,也回不到百裡以外的縣城了,他咬著牙艱钜地往回走著,最後還是邁不動腳步了,癱坐在一塊岩石上,看了看幽深幽深的峽穀,此時已不再是白日裡的優美,而是一頭怪獸,正張著血盆大口,向著本身走來,他搖了點頭,長歎一聲:我肖芳華的小命要交代在這裡了!
成果他在一塊岩石板上睡著了,睡得很沉,做了一個很甜美的夢,一向睡到玉輪爬上來了。當然他是痛醒的,當他醒來時,發明右腳背上有兩個淺淺的刺痕,他覺得是走路時讓野草給劃到了,冇在乎,忍著痛,從速起家返程。
“傻蛋,我不來送飯,你吃甚麼呢,快放手吧,都抓痛我了!”田友茹嫣然一笑,肖芳華情一甜,手情不自禁地鬆開了,田友茹便提著籃子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