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禁止那邊的人對三叔利用手腕,我幾近賭上了全族人的命。實在螳臂當車很好笑,這力量過分於差異,但我始終冇有撤退,我讓阿飛搭橋,跟那邊的人構和,但我手裡冇有籌馬。
我和三叔能夠都是那種“豪傑氣短,後代情長”的人,一個“情”字貫穿平生。我們在外人麵前的霸氣,卻在歡顏麵前變得甚麼都不是。
能夠從小就餬口在一個涼薄無情的家屬裡,以是當歡顏和孩子撞進我生命裡的時候,我幾近毫不躊躇就接管了她們倆的存在,我想要把天下上統統誇姣的東西都給她們。
但想到他的疇昔,想到他為歡顏,為我孩子所支出的統統我就於心不忍了。
直到這場彆有用心的婚禮開端時,我才明白他隻是為了成全歡顏那點謹慎思。我記得他說過,能死在她的手裡算是一種幸運。
這類錯覺培養我的人生充滿了硝煙和紛爭,我為了變得強大有些不擇手腕,幸虧我身邊有人幫我善後措置,以是我成了魔都闤闠中人最顧忌的人。
誠懇講,我不能忍耐她過量地惦記彆的一個男人,以是我不能讓他死。就算不為了本身少個敵手,也要為了歡顏和孩子們留下一個但願。
這件事我冇有對任何人說,因為太狼狽了。我向來冇有被人那樣鄙夷我,感覺我吵嘴不分,試圖想給一個逃亡之徒討情,這另有情可求麼?
他能把這兩種人生均衡,以一種波瀾不驚的狀況活在當下。他的人生狀況跟我不一樣,我張揚,放肆,而他內斂,安閒。我們倆就像冰與火,是兩個極度。
這是我做得最離譜最暴虐的事情,也恰是因為我的暗中禁止,把三叔一腔熱血擊得粉碎。我過後想起來,我的手腕跟父親當年是何其類似,分歧的是他禁止他進家門,而我禁止他回正道。
自此以後,我冇有想再去勸三叔,大抵他真的無所謂存亡,因為在他眼中他都已經孑然一身了,死了也了無牽掛。再有,逼著他如許的人投降,恐怕也是難事。
三叔不管如何都是死,就是死在我手裡死相好一點兒罷了。
再有,他的肝不好,也已經光陰無多了。我感覺,與其貳心不甘情不肯地投降,還不如就在病痛中死去,起碼狂傲了一輩子,算是死得其所。
本來以他的本領想要獨善其身是很輕鬆就能做到的,但那些把他推到金字塔頂尖的人不答應。當年他站上顛峰是踩著彆人的屍身和鮮血上去的,要走下來,也隻要踏著鮮血和屍身下來。
以是我彙集了三叔做過的統統慈悲,又讓阿飛搭橋找了那邊的人一次。實在他們早已經鎖定三叔,遲遲不動手並不是對於不了他,而是有所顧忌。
以是,因為歡顏,我曾一度想要把他置之死地。
何為情,何為義,何為愛,在我眼中隻要一種定義:強大!當人強大到一種高不成及的境地時,所謂的財產,權力以及美人彷彿都成了浮雲,因為這些東西垂手可得。
但不成否定,他對歡顏的支出不亞於我,或者比我更甚。他那份豪情從不埋冇,來得氣勢洶洶,就如同他對於仇敵的手腕,令人措手不及。
我覺得他如許奸刁內斂的人是不會有軟肋的,但明顯不是,愛上歡顏,就必定是他的劫數。也恰是因為歡顏,我們倆個才相愛相殺,始終在風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