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稱於領了結婚證就算結婚的意義,很輕易明白。
林慧給他一說,心中好了很多,因笑道:“你這說法倒有些因果。罷了罷了,這大宅門水太深,我們何需理他們,儘管在咱的小院兒太小日子便是。”
嚴氏便引著問道:“那我現在問你,你和林女人儘管將六禮做足了,互換了婚書,到衙門備結案改了戶籍,那林女人就算是你媳婦了。對吧?”
比方男女要結婚了,你不請街坊四鄰親朋老友們過來吃一頓,人家還當你是野合的呢。歸正明天你來我家吃,明天我去你家吃,倒也不虧損,來往多了乾係也靠近。
嚴固抱住林慧的肩膀,笑道:“你本身都會說,那趙淑雲‘凡是有兩分美意’,可見她連兩分美意都冇有,又有甚麼好不幸的。你就是心軟,見不得彆人刻苦。殊不知好人不受些苦,最後不利的說不定是好人呢。”
人……證。
嚴氏好懸將手裡的菸袋鍋子給折了。這詞兒用的,還人證,又不是打官司。人甚麼證啊。
“實在也冇啥。”林慧將安邦侯府之事略略說了幾句,歎道:“提及來,我銀子還真是冇少拿,卻怎的也高興不起來。素琴並不是甚麼暴虐之人,被逼到這個份兒上,竟然也動手這麼狠辣。趙淑雲當然從小被養壞了,嬌縱放肆不得民氣,可死得這麼苦楚,也算有幾分不幸。她凡是有兩分美意,對身邊的人好點兒,何至於此?繁華繁華一輩子都跑不了的。”
呃?為甚麼要辦婚事?嚴固愈發懵懂了。婚事這東西,另有為甚麼?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時候了,看對了眼,找到了人,就辦唄。
林慧很快做出了挑選。(未完待續。)
嚴氏講了一番事理,很有‘教子’的感受。見嚴固一臉的恍然,方心對勁足地放他歸去。
嚴氏嘴角翹起,眸中儘是柔嫩之意,指導道:“你可曾想過,為甚麼要辦婚事?”
“對。”嚴固乾脆地答了。
“寫下婚書,隻是男女兩家的事情。”嚴固一邊想一邊說:“辦婚禮,嗯……是找人證……吧?”
可惜在這個時空不可啊。
嚴固老誠懇實道:“若說做個構造,打個器具,彆說拿樣本過來,便凡有個影兒,我總能弄出來。可這些個俗務,誰個閒著冇事兒揣摩這些。”
如果嚴氏在場,大抵要拿菸袋鍋子去砸兒子的腦袋了。嚴固既冇仔諦聽,更是一知半解不甚明白,將嚴氏所說,講得顛三倒四丟頭去尾亂七八糟。幸虧林慧自聽了‘為甚麼要辦婚事’這個題目,便已心中稀有,以是倒也無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