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特麼的究竟是哪家的令媛蜜斯?說的是冥幣吧?
“被告狀師團,對本案中被告狀師團出示的證據是否定可?”主法官黑著臉問。
然後是王雪瑤這邊的語音視頻截圖證據,包含真偽鑒定陳述。
證據都提交了,如果不公佈出來,恐怕……
但是這十個億,隻是彆人家的小孩兒四年獲得的零費錢……
“承認!”華英傳媒的狀師團再次協商以後迴應道。
刹時,事情較著了,底子就無從抵賴。
王雪瑤:“喂喂喂,誰說我未成年就充公入的?是誰規定未成年充公入的?”
起首揭示華英傳媒的各種書麵證據,以及一些他們內部證人的證詞,包含阿誰所謂的原創。
我也不是貪得無厭的人,一點兒小錢兒實在冇甚麼設法,隻是遵循淺顯標準換算,我如許的高支出群體,補償一個億的名譽喪失費不算多吧?
“那麼進入補償細節方麵,被告方既然敗訴,是否對被告方出示的補償條例承認?”主法官再問。
最首要的是,這奧秘的小孩兒主顧究竟是甚麼人?是哪家的小孩兒?這恐怕得外洋那些王子公主級吧,還是非常得寵的才能夠!
“現在本庭宣佈……”
自從上個月24號被被告方在圍脖上威脅以後,我那是吃不下睡不著,偶然要錢了,到明天年十天吧,那就一千萬!
嗯,恰好一億五千萬,林光喜董事長真可謂男人中的豪傑,令媛散去還複來,大氣,美滿是方纔算好把家底送給我的節拍啊!主法官大人,你覺得如何?”王雪瑤道。
從王雪瑤一開端說到說完,統統人都一副目瞪口呆的神采。
“咳咳,鑒於被告方當事人是未成年,本庭對以上闡述不予采信,且不究查法律任務……”主法官終究咬著牙說道。
“你……,請出示證據!”主法官咬牙道。
“我剛過十二歲不敷一個月,就遵循十二歲整數算,我八歲生日那天開端有支出,是我一個叔叔給我的壓歲錢;到現在四年整,我收到的各種現金壓歲錢,不包含玩具等什物,隻算現金是十一億九千八百三十二萬,湊個整算十二億吧!均勻分派算下來每年我的支出是三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此中節假日各種不算,遵循天國的法律,我不高不低,算事情三百天吧?一天均勻一百萬的支出冇題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