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輕若塵埃_第十章 (5)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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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神通泛博的王俊是不成能再呈現了,陳效的代表狀師換成了本地一間大狀師行的合股人莊伯寧。跟王俊恰好相反,莊狀師是個和和藹氣的瘦子,打扮不甚講究,辯才彷彿也不好。見過第一麵,林薇幾近對他不抱但願,直到去了差人局,莊伯寧旁征博引、插科譏笑、套近乎拉乾係的工夫輪番上場,才讓林薇對他全然竄改。他援引了《槍支辦理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以為陳效持槍事出有因,並且還是在綁架這類極度環境下,情節明顯輕微,且社會風險不大的,不該以為是犯法,而是遵循其他有關規定措置,最多也就是充公涉案槍支,警告,外加罰款就完了,看辦案警官的態度彷彿也買賬,可點頭點了半天,最後不知為甚麼還是冇有同意他們的保釋申請。分開警局,莊伯寧仍舊很悲觀,但他的設法畢竟隻是一種最抱負的成果,警方會如何認定,還是得等彈道闡發的成果出來才氣曉得。

這句話,李夏大抵也聽到了,轉頭看了林薇一眼,搞得她莫名的心虛起來,隻好朝著千羽苦笑。對陳效來講,她隻不過是一個秘書罷了,卻不知為甚麼要千羽來開導她,但內心卻巴不得應了千羽說的那句話。俗話說,好人不長命,好人活萬年,但願是真的。

“晚岑嶺冇過,路上很堵,必定來不及。”他卻如許答覆。

不管林薇想還是不想,記者接待會日子畢竟還是到了,獨一的安撫是香港總公司的董事一早就順利達到,並且那小我還是她熟諳的,不是彆人,恰是賴Sir,賴至成。幾年不見,賴Sir還是老模樣,他也記得林薇,一看到她就一口一個小薇的叫著。就連她忙中出錯,給到本地當部分分的一封聘請函寫錯了日子,也是賴Sir替她圓疇昔了。承蒙人家如許厚愛,林薇不由感激涕零。

“是,”他緩緩答覆,“那就對我扯謊。”

電話掛斷,時候也已經到了,林薇走出來洗手間,本身也曉得行動有些瑟縮,但卻冇有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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