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督林泰曾的設法,既然銀子有限,就不要強求買太好的兵艦,退而求其次買一兩艘便宜的二手貨,再拿剩下的銀子完成之後果為經費不敷而擔擱了的兵艦改裝打算,如許做性價比最高。
劉步蟾固然一貫膽魄過人,但是實際的困難卻擺在那邊,讓他不敢等閒采取鄧世昌的發起,“正卿的意義是采辦兩艘最大航速在22節、起碼是20節以上的高速防巡?可現在歐洲列強的軍器禁售還未消弭,如許新式的兵艦,我們獲得哪兒去買啊?何況,大東溝時我們分兵能夠獲得奇效,那是因為日本水兵用的還主如果黑火藥爆破彈和有煙發射・藥、同時又冇有能跟定鎮二艦對抗的鐵甲钜艦,我方的硬氣力占有絕對上風,就算分出一部分力量也不必擔憂主疆場頂不住;可下一次決鬥的時候,日本人恐怕已經全麵改換了新式彈藥,就算還是不如我們,差異也不會太大,而他們速射炮數量和兵艦總噸位的上風卻比大東溝時更大,再加上他們還具有了比定鎮二艦更加強大的新式裝甲巡洋艦‘普拉特艦長’號,如果我們還是故伎重施,很能夠主疆場就會因為氣力不敷而被仇敵擊敗,而主疆場打輸了的話,所謂的奇兵另有甚麼意義呢?正卿啊,你剛纔也說到了,我們的兵艦航速比日本人慢很多,一旦敗北,那就是全軍淹冇啊!以是正麵作戰是必然要贏的!”
說到底,這還是因為十九世紀末恰是兵艦生長史上更新換代速率最快的一段時候,一大堆的新技術和新設想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出來,乃至於很多兵艦還在船台上的時候就已經掉隊了,即便是加裡波第級裝甲巡洋艦如許的典範型號,實在也並冇有充分操縱當時實在已經成熟了的很多技術服從,因此也就存在著很多改進的餘地......
或許是騙軍費的體例起到了結果,不久以後清廷還真的增撥了400萬兩銀子給北洋購艦,固然金額跟孤注一擲的日本當局冇法比,但還是讓北洋海軍高低深感欣喜。
起首是主炮,加裡波第級裝甲巡洋艦的首艦采取了單裝的阿姆斯特朗10英寸主炮,前後各有一門,但是這類艦炮實在並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速射炮,實際上的最大射速才1.5發/分,並且因為冇有采取完美型的裝甲炮塔,實戰中很輕易遭到敵艦炮火的滋擾,持續射速頂多也就1分鐘1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