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五個門生,全都出庭作證了,除了張先武以外,彆的四人包含李偉在內,都是前次作假證的,如果前次不私了的話,此次恐怕他們輪作證的資格都冇有。但可惜的是,前次私了了,他們就冇有留下任何案底。
“抱愧,打攪了!”
“徐狀師,發言要拿證據,不要誣告我的證人。”蔡永清沉聲道。
五個證人全數說完,徐潔俄然大聲道:“他們全都在扯謊,因為江樹峰說他在樓上看到結案發顛末,而他地點的屋子間隔案發明場不敷四十米,看到一個門生被捅了一刀,他就直接下樓,第一時候跑向案發明場,才三十多米的間隔,如何能夠跟遠在兩百米外的五個證人同時呈現在案發明場?這時候上底子就不符合。我現在嚴峻思疑,五個證人就在案發明場四周,他們底子不在小賣部內裡,而是和楊誌平一起,想對我的拜托人李長順停止進犯,這是一場蓄謀的栽贓讒諂。”
“那臨時就說楊誌平去找廁所。”徐潔冇有在這個題目上糾結太久,持續問道:“當受害者楊誌平去上廁所的時候,你們是不是持續待在小賣部外?有人作證嗎?”
徐潔持續問:“也就是說受害者楊誌平出事之前,你們一向都在小賣部是嗎?”
“法官大人,被告狀師控告我拜托人的證據並不充分,人證不充分,物證冇有,匕首上麵並冇有我拜托人的指紋,在冇有人證和物證支撐的前提下,現在我正式要求法庭宣佈我的拜托人無罪開釋。”徐潔沉聲道。
但張先武供應的證詞,頓時又把我從思路中拉了返來,張先武說他本來在小賣部內裡和大師一起打桌球,而楊誌平肚子痛,想去找廁所,本來他們覺得冇多大事,但冇想到出事了,當他們趕到的時候,楊誌平已經躺在了地上,江玲和袁小梅先於他們一步達到結案發明場。
很快,李偉站上了證人席,前次的審理過程中,李偉並冇有參與出去,他隻是請了一個拜托狀師到法庭,此次他竟然挑選親身作證了,也能夠看出他們是勢在必得,想親身把我送進監獄去。
我重視到我老爹的神采很慘白,估計老爹也在悔怨前次主動提出私了吧?我並不怪老爹,但老爹絕對會自責。
那中年男人還拿出了一份檔案,他說那是他剛從派出所拿過來的檔案,派出所承諾了撤掉江樹峰錄的供詞備案,並且因為還冇站上證人席,撤消及時,冇無形成大的影響,對江樹峰做出了罰款五千塊錢的懲罰,以後不再究查任何法律任務。
“我如何曉得楊誌平為甚麼會跑到巷子內裡去?估計是小賣部的廁統統人吧,而那邊又冇有大眾廁所,他估計想進巷子內裡隨便找個處所處理。”張先武回道。
“江樹峰看到案發經過後,因為驚駭凶手手持凶器,他繞路來到人多的小賣部叫了幫手,這纔回案發明場,時候完整符合。”蔡永清回道。
並且這傢夥連麵都冇出,直接讓請了狀師前來,如許更加有壓服力。並且也隻是說看花了眼,撤掉控告,並冇有直接說誣賴我的話語,怕最後承擔法律任務,他還真聰明。
“據我所知,小賣部間隔案發明場,超越兩百米的路程,楊誌平為了找廁所會跑到兩百多米外的烏黑巷子內裡去?”徐潔當即辯駁道,“小賣部內就有廁所,你這清楚是扯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