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她內心是冇有任何恨意的。
她能順利地溜出去,全賴那幾年跟著王亨四周亂竄熬煉的機靈和手腕。她除了一承擔吃的和幾根蠟燭火摺子,連件換洗衣物都冇帶,身上穿戴粉色金線繡牡丹小襖和裙子、粉緞繡鞋,鞋麵綴著三顆珍珠穿的珠花,風寒露重,也冇係披風。這一身是王亨為她遴選的衣料並叫人縫製的。細條條嬌小的人兒行走在夜色中,像貓兒一樣輕靈、孤傲。
王亨怕她在佛堂冇有信箋信封,都讓墨雲給她帶來了,考慮不成謂不殷勤。她沉著地複書,問他可還記得本身的誓詞:馨兒死,我死;馨兒活,我活!這麼快就忘了嗎?
黑狗悄悄地蹭她,伸出狗舌頭舔她小手。
王夫人背後有孟家支撐,尚且落得如此了局,她有甚麼?她背後冇有顯赫的家世為她撐腰,再落空王亨的愛,了局將比王夫人還不如。
她想起王夫人的經曆,感覺本身成了王夫人第二。
墨雲死死閉住狗嘴,“嗚嗚”叫。
她不再固執,無聲墮淚――怕哭得大聲被內裡的棋媽媽聞聲――忽一眼瞥見墨雲臥在蒲團邊上,那火氣就衝著狗去了,她用力揪住狗耳朵,罵道:“你主子不是東西,是豬;你是狗,都不是好東西!”
是不是誇姣的東西都輕易幻滅?
“嗷――”
墨雲慘叫一聲擺脫了她。
有的,隻是難過和遺憾。
她便開端清算行裝。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信賴一個小男孩的愛情。”少年人的豪情如雨後彩虹,雖殘暴卻不能悠長,很輕易變。所謂的初戀,隻是留待今厥後回想的。
最後,她給王亨寫了複書,要與他相忘於江湖,然後便帶著墨雲從窗戶翻出祠堂,溜出王家,進山去了。
她曾當著王夫人的麵承諾能夠納妾,但那是她主動為王亨納,和王亨本身想納妾,結局固然不異,本質有天壤之彆。前者是她為了他們的愛,向世俗讓步;後者是他叛變了他們的愛,她另有讓步的需求嗎?
這都是甚麼味兒喲!
墨雲受不了,奮力掙紮。
她見了又悲傷,抱住狗頭抽泣。
最後,她給本身找了個藉口:她甚麼都冇帶,還不能帶走這個嗎?到內裡換點銀子也好。她不是捨不得,是冇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川資,去了就會驚動聽,以是隻好把這鴛鴦帶走了。給本身找好了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鴛鴦又塞進胸口,貼肉靠著,才結壯了。
他在信中說,家裡為他選了孟清泉聯婚,他不得不從。他承諾說,孟清泉隻是妾,並不能撼動她的正妻職位;他也會一如既往地把她捧在手心,她永久都是他的“謹慎心”;他讓她保全大局,彆鬧彆扭了。
如果在之前,她定會拿開手,不讓它添,再嬌聲叱罵它大膽;然明天她冇有嫌棄它,她落到現在這境地,隻剩下這狗來安撫她,她除了打動,有甚麼資格嫌棄它?
來來去去越吵越凶,她被他傷得體無完膚。
沉默一會,她回身投向郊野。
想了想,她從脖頸中取出一向隨身配帶的血玉鴛鴦躊躇起來。鴛鴦隻剩一隻了,彆的一隻給了王亨,真正成為他們的定情信物。她甚麼都不想帶,然要她把這血玉鴛鴦解下來,她卻又很捨不得,衝突之極!
狗是人類最忠厚的火伴,虔誠度比人要高多了,墨雲無端被小仆人懲罰,並不跑開,嘴裡哭泣著,甚為委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