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傑被趕出方家,已身處暗中。
而隻會將打動,氣憤,與殺人的抨擊……宣泄在彆人的身上,來尋求安撫和快感。
為的,就是操縱手中資本,締造最好前提,來勾引田芳,前來入住,並在毫無發覺的前提中,讓她與那位男護工的屍身,共枕而眠,隻隔一棟牆,整整餘三月!
以是,方傑,是一名,無人道,脾氣刻毒,極其可駭,乃至令人仇恨的抨擊殺人狂!
自我檢驗,向來不存在於他們這類人身上。
如果不是親身去查,恐怕誰都設想不到――
不然,不會在殘殺男護工,碎屍和藏於床頭後,還耗操心神,大費周章,對寢室的房間,停止翻改整造,不留陳跡――
這是一起極卑劣,極殘暴,為滿足私家泄憤心,極度耗費人道的變態殺手抨擊行刺案!
更冇法體味,甚麼……纔是真正的人!
起碼這輩子,田芳已經不成能再像正凡人一樣,熱情而主動的去活,莫非說再主動幫人,恐怕這輩子,不對人順從驚駭,乃至構成防備……都已經不錯了。
如果故意抨擊,對方傑來講,不難發明,畢竟,方傑手裡,有母親的遺產,芳華中介房產公司,當作便當。
他冇法泄憤,心機缺點發作,便在第一時候,決定讓病院直接與直接參與者……一個墮入滅亡,一個彆會天國,黑暗中,和他一樣,永久不得安生!
生而為人,卻不配為人!
這人間,本來真的有極惡。
多管閒事是嗎?覺得本身是好人嗎?
彷彿在奉告參與者田芳―――
方傑從不會考慮,這統統的統統,所獲得的成果,是因他從小到大的作為,乃至在病院主動毆打人,纔有的自作自受。
那麼,我就讓你,永久記著,在不該有的幫忙中,人生,如何萬劫不複!
男護工,是直接參與者,以是,才提早設想,被方傑以電話勾引,約來橡樹灣,撞暈帶到凶殺現場後,對其停止的卑劣的殘殺,毆打,和碎屍抨擊!
不止毫無人道,乃至,已到了完經心機扭曲的可駭境地。
方傑抨擊的泉源,是男護工,但他的心機滿足和最大關頭,在於租戶田芳。
租戶田芳,是直接參與者,雖未插手暴力事件,但是,必然程度上,也幫忙事件引發了重視,引發了顫動,才被方傑,當作了抨擊的第二目標。
不,切當來講,是首要目標!
不然不會提早籌辦好橡樹灣來當作行凶地點……等候田芳入住和中計。
並在行凶過程中,因暴躁而不能控的打動,製止被髮明,泄憤殛斃了第四起無辜受害者,老婆婆張菊,並在她的屍身中,更加體味到了殺人和暴力的興趣,不然,不會用心打斷那麼多根肋骨,還特地,藏到了地板,本來,能夠做鬆散的措置,申明在抨擊過程中,他的行動,犯法行動手腕,有所進級。
蒲月尾的時候,據田芳描述,阿誰時候,她已經開端求租,本身在各個網站,乃至同城和中介公司,開端掛了兩個多月資訊了,厥後,冇找到合適,纔開端奉求姑姑――!
能夠讓方傑,在最快的時候,選好偏僻、而又最利於他行凶的房源,提早籌辦好統統,供應最輕易挑選的前提,隻候等候,租戶田芳的入住,停止完整的抨擊。
因為,他們貧乏共感情!
那特地留下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