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普通的法度,簡樸的根基環境問完後,老雷先容結案件環境:昨晚關在牛欄的兩端耕牛不見了,一頭黃牯牛三歲了,一頭水牯牛四歲了,明天早上發明不見後,就策動家人沿著灣邊、路頭、山坳到處找,但是,冇有找到,思疑是被盜了,因此來派出所報案。
我對阿學重新看到腳,從腳看到頭,看了又看,瘦肥胖弱的一小我,風一吹就能倒,看起來也不象個做賊的。這類人如果做賊,被人發明瞭或者碰到小我那裡跑得動啊!
我想,根基上能夠必定發案時候是後半夜即在淩晨,詳細時候就是0點至5點。
阿儉組長比我要出來晚幾分鐘,較著冇有我反應這麼激烈,瞥見我還在持續喘氣、擺手,他就對老雷說:
看來,牛是真的被盜了,不象走脫的環境,我內心默想著。
“哦。”我有氣有力的出了下聲。
阿儉組長傳聞耕牛被盜環境後,二話冇有說,當即從車庫推出邊三輪摩托車,讓我坐在他前麵,將專屬於我的邊鬥位置讓給老雷,說是怕老雷坐在他身後,一不謹慎從車上抖下來,那就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