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個週末,帶著小芬一起回故鄉了。小芬之前說過她家很窮,住在很偏僻的山區,但是這一到她故鄉,我還是有些發楞了。村裡冇多少人,連屋子都是爛木頭給搭起來的。不過,我本身家道也普通,小芬她媽一見我就很熱忱,以是我也冇有嫌棄人家的意義。
我剛想說對不起,小蕾就搶過話,她問我是不是瞧不上她,以是剛剛纔回絕了。
我嚇得不可,倉猝把小蕾推開,敏捷地穿上了衣服。小芬她媽還要來搶我的衣服,還問我如何了。我火大,反問她們想乾嗎,成果她媽說還冇有結束,讓我彆嚴峻,都是村裡的民風。
小芬見我不太歡暢,就問我是不是瞧不上他們村的風俗,我不曉得如何答覆,小芬她媽也在一旁勸說著,就說都裹著被子,歸正她們也看不到。小芬的姐姐一向都冇說話,隻是在一邊站著。
小芬她媽一開端倒是替我說話的,她奉告小芬,說她太冇經曆,和我冇乾係,讓小芬下來。
見她姐還不動,小芬她媽的臉就放下來了:小蕾,快去!
剛喝了水,想歸去睡覺,有人從前麵一把就把我給抱住了。
小芬她媽倒是一臉嚴厲,說這都是村裡的民風。
說是地區輕視也好,我一向不太情願和進城打工的打工妹談朋友,倒不是我看不上山裡人,而是有些處所的民風,實在讓人感覺噁心,前一陣子我談了一個從山裡進城打工的打工妹,更是加深了我的這類設法。
小芬一向在說我瞧不上他們家,我心就軟了,想著丟臉就丟臉吧,歸正完事以後,今後結婚也不會帶小芬回這處所。
我向來冇有對小芬發過這麼大的火,小芬愣了愣以後,又哭了起來。
我們聊得還比較鎮靜,家裡小,早晨的時候,她媽把床鋪清算好,說讓我和小芬睡一起。我一聽就樂了,讓我和小芬睡一起,較著就是同意我們的事了。
說實話,小芬長得太都雅,同居這幾個月,我都憋.壞了。
小芬追上來的時候,已經穿上了衣服。小芬詰責我這是甚麼意義,我一聽更惱了。
誰曉得,我跟小芬剛開端,門就俄然被翻開了。我為可貴不得了,出去的是小芬她媽。我剛想穿衣服,小芬她媽就讓我彆忙活,說小芬是第一次,中間得有人照顧著,與此同時,門外又出去了一小我。
我嚇了一跳,很快就反應過來。
“你他媽是甚麼意義,還把我當人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