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歲的年紀,竟然連一個五十平的屋子還要靠租,還是女人給的錢,我混的的確有些慘。但是轉念一想,我又感覺不對。
“這裡有三千塊錢,你拿著。”將陳樂放入嬰孩車中後,童望君從包中取出一遝錢,遞給我。
“不消你的恩賜,我即便是去賣血,也會贍養她們兩個。”我將錢塞進童望君的包中,她還在掙紮,“我倆已經仳離了,冇甚麼乾係了,拿著你的錢走。”
小樂才一歲,冇有母乳,就必須買奶粉,買奶粉要錢,我上哪去立即弄到這些錢?
“你不要裝了,之前每一次吵架,你都擺出這幅不要臉的模樣,現在又故伎重演,抱愧,我已經看夠了,不會再被騙了。”童望君轉過背,奶著孩子。
而她放錢的行動,在我看來是恩賜。
在這個女人的眼中,我是一個渣滓,一個廢料。我想要辯駁,但卻生不出辯駁的力量,我有些驚駭看到她看我時的眼神。
我抓起桌上的錢,追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