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風流_第三五二章 劉瑾的改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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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都城南八百餘裡的霸州文安縣也是氣候熱得教人透不過氣來。

再以還田於民而言,一樣是看上去很公允的一項政策,但宋楠卻曉得那是不成能的,之以是大明朝百姓停業流浪的啟事,便是因為大量的地盤被私有,勳戚之家屯田動輒上萬頃,且都是良田;百姓們手裡的少量的劣田冇法贍養家人,隻能租種彆人地步,但私家的地租居高不下,他們乃至不得溫飽,這纔不得不放棄耕作,轉而成為流民乞丐乃至盜蹠。

與此同時,在馬政上改弘治時一縣二百三十匹的養馬定額為一縣四百匹。其來由來自於第一項流民歸田以後的戶數增加,人丁增加的假定,若不敷養馬之數,則以每匹三十兩紋銀納收。

兩人正有一搭冇一搭的說話,便聞聲衙門口傳來噠噠噠木屐踏地的聲音,一名邊幅鄙陋的男人笑容滿麵的從太陽下奔來,一隻手遮陽,一隻手提著個沉甸甸的褡褳。

疤臉男人懶洋洋的道:“二狗,賞錢拿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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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此法另有效,但到了成祖時的數次北伐,大明朝的戰馬喪失數十萬匹,乃至於數十年內冇法規複,導致邊鎮馬隊數量少,被迫采納築城寨扼守之策,而從不敢有馬隊大範圍對戰之例。自弘治年間起,為了加強邊軍馬隊,朝廷每年都要拿出一百多萬兩銀子伶仃在國表裡采購戰馬充入軍中,本年天然也不例外。戶部便是因為這筆銀子過分龐大,這纔回絕了兵部本年要的銀子。

大明朝的財務支出實在是不高,每年財務支出不過一千三四百萬兩高低,偌大一個大明,表裡用度何其龐大,何況另有很多錢用到不該用的處所。比方說前年和客歲內廷修建豹房,重修廣寒殿以及整飭了瓊華島一項,除了用掉了內承運庫的八十萬兩存銀,還從戶部弄走了數十萬兩。當然為了堵住文官們的嘴巴,劉瑾用的是‘暫支’的名義。

大明建國時百萬雄師中馬隊占有三成之多,戰馬戰死老死或被併吞私賣等啟事,每年朝廷要在軍隊須得補充十數萬頭方可保持數量;太祖爺感覺這項用度實在太大,因而便命官方輪養,因而乎江南江北大明各地,不管合適分歧適養馬之所,都規定命戶共養一馬,病責共治,死則均賠,養馬成了大明百姓的一項任務。

“拿了拿了,一人二兩,七個傢夥,共十四兩;縣太爺問您二位爺乾甚麼不親身去領賞呢。”

大明正德二年六月十五,朝廷正式公佈新馬政和屯田之策,在此議公佈以後,宋楠卻總感遭到有一絲不安,總感受彷彿要出甚麼漏子。

彆的的一項竄改更是讓眾勳貴們笑歪了嘴巴,規定凡有田不租種甘為流民乞丐之好逸惡勞者,一概依法懲辦,決不準有地不耕有田不種。大地主們本就因手中大量地步因租價太高而無人耕作而煩惱,又不能逼迫彆人耕作,這麼一來,便即是硬性規定這些嫌地租太高的百姓們必須綁在地盤上,不然就要被懲辦,真可謂是天降甘霖。

並且,籠統的以縣域規定養馬數量,必定會導致縣域官員的大力分攤,以現在的近況來看,縣域之類養馬數百匹幾近冇有能夠,除非是富戶們肯多出錢來養,但實際上這統統都是均勻主義,對大戶們而言天然能夠接受,對百姓們而言倒是絕對難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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