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作品集(簡體新版)_第499章 鹿鼎記(24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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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比康熙大九歲,江蘇華亭人,康熙十二年進士,做過翰林院編修、工部尚書、戶部尚書等大官,是康熙非常親信的臣子。他呈給康熙的奏摺上,隻寫“密奏。臣王鴻緒謹奏”字樣,不寫官銜,統統公式套語完整不消。他在都城仕進,所密奏的多數是北京官員的環境。

韋小寶怒道:“我一不仕進,就不受天子管。他不過是我大舅子,他媽的,誰再囉裡嚕囌,我連這大舅子也不要了。”

康熙在奏摺上用硃筆唆使,大多數是寫“曉得了”三字,偶然也有詳細唆使。從唆使當中,可見到康熙賢明而謹慎,同時對待臣下和百姓都很寬仁。

當下大家商討定當。韋小寶、公主、雙兒三人改了裝束,前赴淮陰客店中等待。蘇荃率同方怡、阿珂、沐劍屏、曾柔四人,歸去泗陽集餘船中攜取金銀金飾、各項要物,然後漫衍謊言,說道韋公爺的官船黑夜中碰到股匪攻擊,船毀人亡。但那幾名船伕見到韋小寶冇死,大是後患,依蘇荃說,就此殺之滅口,棄屍河邊,那就更加像了幾分。沐劍屏心中不忍,對峙不成殛斃無辜。

不要天子做大舅子,就是不要公主做老婆,公主嚇得那敢再說?

康熙調派親信密查動靜,開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數極其有限,並一再叮嚀不成讓人曉得。他在給王鴻緒的親筆上諭中說:

有幾個密摺與“陳汝弼案”有關。這案子啟事為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厥後生長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王鴻緒參與會審,將審案顛末詳精密奏康熙,此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辯論:

王鴻緒的奏摺

隻見蘇荃從林中提劍出來,叫道:“把眾船伕都殺了。”

韋小寶見七個夫人更無異言,頓時髦高采烈,說道:“宏化堂燒了我的座船,當真燒得好、燒得妙、燒得刮刮叫。我們悄悄躲了起來,處所官申報朝廷,定是說我給匪人燒死了,我這大舅子就今後再也不會來找我。”蘇荃等一齊鼓掌,隻公主沉默不語。

奏帖的首要內容,是說“滿大人”有冤枉犯人的環境,“漢大人”則力為擺脫。這案子厥後如何結案不明,信賴康熙會有較廣大的裁定。值得重視的是,滿洲官員傳統上雖較有權勢,但康熙並未偏袒滿官。同時又可看到,當時處人極刑非常慎重,不能由有權勢的大臣一言而決。

韋春芳大是對勁,道:“如何冇有?阿誰西藏喇嘛,上床之前必然要唸咒唸佛,一麵唸佛,眸子子就骨溜溜的瞧著我。你一雙眼睛賊忒嘻嘻的,真像阿誰喇嘛!”

“京中有可聞之事,卿密書奏摺,與存候封內奏聞,不成令人曉得。倘有瀉(泄)漏,甚有乾係,謹慎,謹慎。”

韋小寶道:“本國鬼子冇有罷?”韋春芳怒道:“你當你娘是爛婊子嗎?連本國鬼子也接?辣塊媽媽,羅刹鬼、紅毛鬼到麗春院來,老孃用大掃帚拍了出去。”韋小寶這才放心,道:“那很好!”韋春芳抬起了頭,回想舊事,道:“當時候有個回子,常來找我,他邊幅很俊,我內心常說,我家小寶的鼻子生得好,有點兒像他。”韋小寶道:“漢滿蒙回都有,有冇有西藏人?”

厥後這奏摺軌製的範圍擴大,並不限親信臣子纔可密奏,普通處所督撫、京中大員都可用摺子向天子直接奏事。到了雍正朝,更規定科道等官(中級官員)每天一人以密摺輪番奏事,事無大小,都可照實奏告,即便冇有甚麼事可說,也須申明為甚麼冇有事可說。這類體例擴大了天子的權力,同時使得各級官員不敢棍騙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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