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帝國_第二十二章 天命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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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不解。敢問史卿,殺人者不死,莫非任其清閒?”李荀大聲相問,左尹蒙正禽也想說話,可冇有機遇。

百官相顧,眾目睽睽,連大楚訊息的文士也看著,右史清咳了一聲,道:“未有王製之前,殺人者不死……,此乃楚人先製。”

“行仁義者必亡國!”熊荊回敬了一句,他收劍回鞘,隨即大聲宣佈道:“本日起,行我楚人先俗,譽士殺人不死!軍中凡是懦夫,殺人亦不死。然,如有濫殺者,眾譽士可殺之;犯公憤者,可群起而攻之。非濫殺者,被殺者先人可複仇十世,官府不得乾與!”

“免禮。”騎在頓時的熊荊麵上毫無神采,他身邊站在左尹蒙正禽、項燕,另有縣公陳兼、擺佈史官等人。以常例,陳縣縣務郢都無權乾與,即便令尹在此也無用。

“敬告大王,此乃蠻夷之俗,非三代之俗。”蒙正禽終究轉過身揖告。“若以此俗,必將強者淩弱,國將不國。”

“哈哈,”熊荊俄然笑了起來,他‘嗆’的一聲抽出本身的短劍,淩然道:“若彼等不畏死,大能夠不奉本王、不納田租、不繳軍賦,可他們敢嗎?”

“臣癡頑,請大王明示。”李荀在大王說話的時候亦低頭。

想到這裡右史已不敢再想下去,他隻能昂首望天,這或許就是天命,楚國的天命。

“哦。你本來曉得大戰期近啊?”熊荊笑。“大戰期近,又怎可殺我譽士?!譽士本該死在疆場,為何死在法場?不佞看不到甚麼民氣,不佞隻看士心。不佞深知:客歲若冇有這些譽士列在軍陣之前,搏命擋住秦人,另有甚麼民?你們已論為秦人的隸臣官奴,勞作到死!

“沂邑戰死者眾,不佞救之不及,使其為秦人搏鬥,不佞之罪。”熊荊策馬走了幾步,這才說話。“然,不佞治下,有敢戰不畏死之士,如軍中譽士;亦有怯戰畏死之徒,如十世亦冇法複親仇之奴。前者,我受其奉必保其人,後者……”

“帶人犯陳敖!”陳縣司敗李荀不知何時立於十字路口,他戴著一頂司法職員常戴的獬豸冠,看似目不斜視,實則餘光全看向東麵的譽士,擔憂他們會劫走人犯。

“論俗,那就以俗措置此事;論力,那便是兩邊打一場,贏了的把陳敖帶著。”熊荊看向跪在那一動不動的陳敖,衣裳襤褸的模樣讓人生厭。

“好。既然論俗,那不佞問你,三代之前,殺人何俗?”熊荊嘲笑道。

“小人敬受命。”那文士揖道,隨後疾筆快書。

“你不要覺得,昨日你是如何答覆不佞的,你就告之李司敗以及陳郢公眾。公道安閒民氣……,另有你,”熊荊看向一個跪著記錄的文人,此人應當是大楚訊息的文士,也就是記者,他一向跟著熊荊來陳,碰到劫法場的事情,天然要大書特書。“記下來,一字不漏的發到報紙上去。”

“臣、小人拜見大王。”十字路口跪了一圈的百姓縣卒譽士,連懵懂等死的陳敖也跪下了。

但王命是王命,官方自有風俗,王命昭告結束,李荀揖道:“敬告大王:臣愚覺得六合之性,唯人最貴,殺人者死,此乃三代通製,百王之所同也。臣聞大王賢明,何犯舊俗?”

為何?!奉告不佞?”

“大兄,大王何言?”譽士當中,還夾著幾個熟悉的百姓,陳勝便是此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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