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梅敏捷的獲得了衝破,可羅大貴那邊,倒是冇有涓滴停頓,這明顯是一個固執分子,並且反窺伺才氣非常強,說話做事,幾近是滴水不漏,即便在證據麵前,也僅僅是承認了本身和隆冬梅之間的乾係,並且一口咬定,當初本身是喝醉了酒,是羅素英將他和隆冬梅弄在了一張床上。乃至,連轟曹老闆和林老闆給錢的事情,他也拒不承認,他隻說冇有那麼一回事,乃至說是兩人因為曉得了那照片上的女人不是他的老婆,以他們把握了他和隆冬梅的照片為由,逼隆冬梅服侍他們。
牛兵又細細的扣問了一些環境,此時,羅俊也開車回到了派出所,牛兵讓羅俊和薛穎接著審判,他走出了審判室,找到了值班的派出所所長楊政國,體味相乾的環境,鄉上就一家小錄相廳,楊政國也很熟諳,是以,很輕易的體味了錄相廳老闆的環境,錄相廳林老闆和隆冬梅說的幾近冇有辨彆,那應當恰是隆冬梅所說的男人。也很快的體味了彆的一個男人的環境,阿誰臉上有著紅痣的,則是錄相廳老闆的大舅子,是鄉裡拍照館的曹老闆。
在派出所的幫部下,兩人很快就被帶回了派出所,略微的一審判,兩人就招認了,他們和羅大貴是在歌舞廳熟諳的,兩人都是錄相廳的常客,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大師也就熟諳了起來。羅大貴要借相機,借錄相機,兩人都毫不躊躇的就承諾了。而羅大貴來洗照片,倒是讓曹老闆對隆冬梅也產生了興趣,並且曉得隆冬梅不是羅大貴的老婆,他就表達了哪方麵的誌願,並且表示情願出一千元錢。當時羅大貴冇有承諾,不過,過了幾天,曹老闆和林老闆去歌舞廳,再次提起這事,並且,林老闆也表示情願出一千,羅大貴一口承諾了下來。曹老闆彆的還留下了一些照片,當初他洗照片時,都多洗了一套儲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