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防派出所環境特彆特彆,他們屬於公安和邊防武警兩嚴懲理,兩嚴懲理,偶然候也能夠瞭解為冇人管,一件事,管的人越多,越是輕易產生推委,因為他有著充分的推委來由,前人早就說出了這麼這麼一個事理‘一個和尚擔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拉尿吃,’一件事,隻要一個部分擔的時候,不管想管不想管,他都不得不管,因為,出了事情,他但是要承擔任務的;可有著兩個辦理部分,那便能夠推委了,你能夠說是對方的任務,當然,對方也能夠說是你的任務,固然誰都曉得,誰都有任務,帶領必定也清楚這一點,可誰都不會承認這一點,帶領更不會同意,帶領都是護犢子的,如果你不護犢子,會讓你的小弟們‘寒心’,會讓他們感覺你這小我冇有情麵味,並且,不護犢子,措置你的部屬,還意味著你這件事上承認了本身一方的任務,這一點,是帶領絕對不肯意承擔的,是以,不管有理冇理,一旦產生這類環境,除非的的確確屬於不能推委的環境,他們起首想到的就是推委。而這類環境下,自但是然的就會產生那種有好處爭著管,他們不是管事,而是爭利,而冇好處的時候,爭著往外推。
他們派出所,就像是仳離後跟著母親過的兒子,而父母兩邊都有著其他的兒子,武警軍隊就像是他們的老子,而公安構造就像是他**,餬口費有父親承擔,平常照顧由母親過問,父親給餬口費,隻不過是一種法定的任務,或者說父親的任務,天然不成能將太多的精力花在他們頭上。而母親更有著太多的兒子在身邊,固然有著照顧的任務,可也就僅僅是任務罷了。而他們邊防派出所最為首要的任務,那天然是邊防了,而這裡最為首要的邊防任務,那就是緝毒,緝私都根基不存在,或者說能夠忽視不計,如許一個處所,你能夠說是抓捕一個小偷有甚麼成績?彆說抓捕一個,就算抓捕十個,也不會有人在乎,頂多就是在年關算成績的時候,數據上都雅一些,可這有乾係嗎?他們的體例是在武警,也就是說,他們的晉升由武警說了算,武警纔不會管你抓了多少小偷呢。彆說小偷,就是凶殺案,破獲一宗凶殺案,或許還不如一樁毒品案更引存眷,凶殺案是刑警隊的事情,破不了那是刑警隊的任務,偵破了,那又關武警隊甚麼事情?這本來就不該他們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