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倉促間順著水流方向逃竄,冇留意。”趙歡皺眉,“不曉得彎彎如何樣了。”
“對!”趙歡跳起來,問白桑要如何做。
明珠方纔跨出去一隻腳,就聞聲男人那麼問她,心中格登一下,“完了,真的撿到傻子了。”
有一次趙歡問她,“如何不叫我趙笑?”
他感覺之前交戰的日子有點傻,還不如家裡阿誰隨時會大吼大呼的女人來得敬愛。
“地痞,他孃的亂摸甚麼?”明珠啪一巴掌拍在趙歡烏黑的臉上,留下了一個指模子。
趙歡遊移,略一思考,給她編了個驚天動地的逃獄故事,把明珠給唬得一愣一愣的,當即決定和他仗劍走天涯。
白桑還冇開智時,就被老闆移栽到三生河邊,等他模恍惚糊有點認識的時候,已經適應了河邊無邊無邊的暗中和永不消逝的霧靄。
“提及來,那群和尚,彷彿有點奇特啊!”白桑摸著下巴,“你規複得如何樣了?”
自從明珠發明趙歡力大無窮後,她就多了一個贏利的路子,讓趙歡挑柴去賣,這廝力量大,能挑很多柴,賺……比較多一點兒的錢。
現在男人腦袋裡那根弦還冇有接上呢,冇轉過彎兒來。他看了看堆在被子上的衣服,扯了扯,對著明珠點頭,“不會穿。”
萬箭齊發時,白桑固然身材不受節製,但是認識還是復甦的,看著趙歡的庇護罩碎成渣渣,心跳得緩慢,是有甚麼東西要落空了嗎?他感覺如此難受。
萍水相逢是緣,生離死彆是憾,人間緣分多,遺憾也多,妖界也是如此。
趙歡是被一群土夫子摳出來的,他們把他從棺材裡拖出來,在太陽下曝曬了整整九天九夜,那些人才罵罵咧咧的分開。
而此次一氣之下帶著彎彎“離家出走”,讓他結識了趙歡這隻骨妖。
“趙歡?”一個激靈,白桑醒了過來,“你冇事吧?”
“民國六年了,你不是得了話本子裡說的那種失憶症了吧?”明珠折返來,摸摸他的頭,“這一向也冇發熱啊?如何就傻啦?”
“你為甚麼一聽到故事兩個字,就跟狗狗見到骨頭似的,雙眼放光啊?”趙歡嫌棄。
從本日起,能得好眠了!
“那你如何會呈現在這裡?”
“說來聽聽!”白桑公然略微清算了心神,聽趙歡講故事。
明珠看著他一下子腫了的臉,有點心虛,“乾嗎不躲?”
“我要出去了,你自個兒吃東西吧。”明珠指著桌子上的一碗菜粥,“把衣服穿上,羞死人了。”
他整整跑了一天,太陽落山的時候,他們已經在一片荒山中了。
“又不是狗!”趙歡撇嘴,安撫他,“你放心點吧,那群骨頭架子不敢把彎彎如何樣,它們彷彿要和你籌議點事情,纔沒有追殺我們的。”
…………民國六年…………
“你不是一向拐彎抹角的問我的疇昔嗎?”趙歡見他不得安寧,就笑問,“還想曉得嗎?”
女人姓趙,也有些傲氣,哪怕有人不幸她,給她送衣服糧食,趙女人接是接了,不過卯足了勁兒,掙錢還給彆人。
明珠女人看著麵無神采的男人,暗自嘀咕:“哎呀,我不會是撿了個傻子返來吧?”
他復甦的時候,是在一個女人家裡,女人家也曾光輝過,隻是現在不但落冇了,還父母雙亡,親戚都不曉得還剩那些。
男人就在她家住下了,明珠喊他趙歡,因為他一天到晚繃著一張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