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武功最高,他的邊幅最俊,他的神情最愁悶,他舉手投足都能夠讓女報酬之癡狂。島內十一個女孩中,信賴有絕大部分女孩喜好他。
這也難怪,秋暮遠的的確確是島內最超卓的男孩。
他的行動和一隻吃人的野獸冇有甚麼辨彆?
能夠說,在他九歲之前,他的人生教誨隻要一個字,那就是:愛。
這群人本是同門,現在為了活著,個個拚得你死我活,個個殺紅了眼,就像一匹匹嗜血的野獸。
他又喝一杯。
他已看不見彆的,隻能看得見血。
徹夜,一群朝夕相處八年的同門要他死。
這就是他想要殺秋暮遠的真正來由:
“秋暮遠,為甚麼她愛的人是你,不是我?”
在那間封閉鐵屋子中,慘呼聲此起彼伏,另有劍砍在血肉上的聲音,另有骨頭碎裂的聲音……
那夜,一群滅儘人道的刺客要他父親死。
自相殘殺本是人類最大的劣根性,而在此滅儘人道的自相殘殺中,這類劣根性更是透露無遺。
他拚儘儘力,快如閃電,因為他曉得,一擊不中,他必死無疑。
島上有令,男女在出島之前不得談愛情,若被髮覺,嚴懲不怠。
隻要他死了,他們活的機遇纔會更大。
從他懂事開端,他便開端尋求完美,他也有資格尋求完美,因為他本就是萬中挑一的人才。
冇有挑選!也已不必挑選!
肉眼卻看不見。
這個想殺秋暮遠的少年必定愛上島中一個女孩,而女孩則愛上秋暮遠。
血光滿天,血濺滿衣,殺到最後,連他的眼睛都是紅的。
兩年前,島中一雙十八歲的同齡少男少女產生一起愛情悲劇,他們本來是兩小無猜的鄰居小後代,在同一個黌舍同一個班裡讀書,以後同時到技擊隊報導,直到十二歲後才被劫到島長停止殺人妖怪練習的孤兒,他們本就青梅竹馬,現在又耐久在這個與世隔斷的孤島中日日相處,自但是然地相愛了,在某個豪情瀰漫的夜晚他們偷吃禁果,不久少女有身,他們曉得島規峻厲,內心很驚駭,便想私奔逃出島去過上淺顯的伉儷餬口,在出逃之前被髮明。雙雙帶到霧月櫻空麵前。
他們他殺以後,毫無人道的霧月櫻空竟把他們的屍身扔到狼狗群中,任由他們的屍身被撕成碎片。
殺!殺!殺!
——
那夜,秋暮遠殺人最多,二十個男孩,有大半是他殺死的。
他曾經有個暖和的家,他的父母對他傾出無儘的愛,讓他接管最好的教誨,教他做一個樸重仁慈的人。
想要活就必須殺死朝夕相處的同門,多麼殘暴多麼可駭的實際。
秋暮遠曉得,在兩人當中,又數他殺人最多。
兩個最可駭的殺手:秋暮遠,小泉叢美!
他當時酷好文學,最愛俄國文學,無它,就是因為俄國文學夠純粹,在那些大文豪的筆下,他總能感遭到一種悲憫的情懷。
以是,除了開首幾位因過於純真或者武功較差的人先死以外,彆的的人在心照不宣的環境下,都結合起來打擊秋暮遠,極欲殺之而後快。
他如果私行殺了秋暮遠,隻怕會被霧月櫻空丟到狼狗群中,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秋暮遠的童年非常幸運。
但這個秋暮遠底子就不曉得的“她”,倒是少年的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