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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黌舍北門,再往東走約莫200米,樂明曉的音樂事情室就在此處的一間民房裡。客歲剛回到成都冇多久,樂明曉就跟幾個誌同道合的同窗一起創辦了這間事情室,大部分的資金是他出的,用的恰是林陳給的那筆錢。那張卡中統共有5萬塊錢,當初樂明曉第一眼看到顯現的餘額字數時,實在大吃了一驚,如何也想不到公司會如此風雅,隻是現在再想想極有能夠這筆錢是嚴鐸私家給的,搞不好他就是成心挖個圈套讓本身往裡鑽。
嚴鐸卻好似半點都不擔憂,眼神篤定地說道:“記得來找我,我等你。”
“很簡樸,我喜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