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的某一年,我從西涼取道郴州回東和的路上,遇見了一個少年。揹著劍,笑得純良而有害,為了他喜好的女人被人打得半死不活,扔在路中間。我感覺,他像極了年青時的我。因而我收他做了獨一的門徒,楚風。
她在看到我的那一頃刻,神采慘白,骨節清楚的苗條的手亦是微微地顫抖。終究微微低頭,遮住了那雙寫滿了不知是欣喜、慚愧、無法還是驚奇的眸子。
此生此世,我隻想悄悄地看著她,看著她獲得幸運。
在冇有與她相逢之前,我想著她,念著她,也恨著她。但是見到她以後,我發明曾經簡樸的執念早已被光陰變成了濃烈的烈酒,醉了,也夢了。
當時她喚我小雲,惹得顧明軒一向很不歡暢。我卻非常歡暢,固然我曉得她隻是把我當作弟弟一樣地照顧。可那又何妨,喜好她不就是應當爭奪嗎?
但是記得又如何?自始至終我隻能遠遠地看著她,乃至冇法像鄭瑜一樣把對她的喜好光亮正大地說出來。因為我不配,我的身子早就臟了。但是我亦是不甘,不甘她被那樣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所棍騙,不甘阿誰曾經小仙女普通的存在會被世俗的灰塵所淹冇,不甘她如我一樣飽受運氣的擺佈而冇法自拔。
因而,鄭瑜在我的勾引下想要一步步收權,一步步把她困住。但是我也曉得以她多年在朝野的運營和她對鄭瑜的交誼,想要把她逼到一個死角底子不成能。隻要置之死地,才氣劫後餘生。以是必必要有人捐軀,而青鸞,她的胞妹必須成為政治旋渦中的捐軀品。我並不感覺我做的有錯,但是對她我仍然心有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