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在這個“北鄭”王朝裡,士子、文人的職位還是相稱高的。比擬起其他封建朝代,這個“北鄭”王朝乃至更加開通、開通。
隻是,就算隻是被免除,究竟上也已經是很讓人很難受了。
“不可!本公子必須頓時回府,聯署院中的同窗,馬上上表。務需求趕在聖旨下達之前勸止陛下,不然的話,可就來不及了!”
因為,即便是“屍諫”最後確切是死不了人的吧,但是,丟官離職就幾近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以是,不是萬不得已的環境下,冇有幾個讀書人是情願這麼乾的。
或者說,這類事情底子還不敷以讓他們停止“屍諫”。
最首要的啟事,就是因為那些儒生們是很快地就認清了一個究竟了,那就是,不管他們內心到底是不是情願接管這個事情的,但是,畢竟已經是成為究竟了,以是,他們一時也冇有其他的體例的。因為,這已經是由天子的聖旨公佈了下來的。
也隻要在,某些政策、政令,是他們完整不能接管的環境下,他們纔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抗天子的聖旨。
“唉,我騙你做甚。這回柳蜜斯可算是慘了,攤上瞭如許一名夫君,真真的是明珠暗投,今後掉入火坑了。”
當然了,天子接不接管,那是彆的一回事。隻不過是,就算是天子不接管他們的政見,但是,在這類環境下,也是絕對不能以任何的來由對他們停止甚麼獎懲的。因為,這是文人們的議政權。
因為,柳如煙畢竟不是平凡人家的女子,而是前朝大學士柳敬言的小女兒,名聲在外都已經有好幾年的時候了,能夠說,幾近是全部汴梁城幾近統統翰林學子們的夢中戀人,以是,不必問,將她賜婚給一個大字不識幾個的庖廚之子,絕對是會激起軒然大波的。
不過,固然不能向敬妃報歉,但是,最起碼,他能夠從其他的處所彌補一下。以是,這也就解釋了,天子對於敬妃比來的幾個比較“過份”要求,他為何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讓步了,目標實在就是為了彌補敬妃這兩三年間在冷宮所接受的痛苦。
這很較著的,這厥後聽到這一點的人,可謂是大吃了一驚,他們此時,還猶自不信賴地詰問道,“你……你莫不是在誆我?柳蜜斯貴為我們汴梁城的第一才女,還是前朝大學士以後;他蕭晉是何許人?戔戔草澤出身,廚子以後,何德何能娶我們的柳大才女為妻?”
這個來由,敬妃不能對天子直言,但是,卻拿出了非常果斷的態度。成果,就讓天子的態度漸漸硬化最後還是讓步了。
因為,這份“婚約”是指給蕭晉和柳如煙兩小我的,以是,就算柳如煙不抵擋,隻如果蕭晉本身上書表示回絕這門婚事的話,天子多數會還是會收回那道聖旨的。
隻是,如許的行動,可見的機遇也未幾。
“算了?這是為何?你我隻要萬眾一心,眾誌誠誠,此事,一定就冇有迴轉的餘地!”
實在,對於敬妃的這個請旨,天子一開端是並不太想承諾的。
“甚麼?是柳蜜斯?”
當然了,實在即便是抗旨不尊的大罪,這些文人們多數也不會遭遭到甚麼殘害肢體的律法的,因為,另有“刑不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