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嵐在山頂站了一會兒,就帶著琴韻四周找野兔和山雞。她們現在的首要肉食就是這兩種和河裡紮的魚,不說每天能夠吃獲得肉,也是每隔兩、三日就會吃上一頓。
冇想到董二媳婦所說的“朱紫”竟然是方譽,在她的影象裡,方譽隻要在方老太太每年過壽的時候纔會來開封,或者方府有大的紅白喪事的時候纔會來,宿世這個時候,彷彿方譽並冇有來。
琴韻見她早有籌辦,頓時喜滋滋的去忙活。林嵐在她身後大聲問道:“吃山雞還是吃野兔?”
以是,像趙銘如許的一向跟從天子擺佈的家屬的子孫,底子不熟諳她。
“山雞!”琴韻腳下不斷,轉頭笑道。本日的山雞但是她第一次打的獵物,當然要趁著新奇吃掉它。
“好嘞!”林嵐將背上的箭囊也放下,從中抽出一隻竹箭,用箭尖殺雞取臟腑,用山泉水沖刷潔淨,把從山上采的一種樹的枝葉和鹽塞入雞腹用以調味,又用水和了一些稀泥,將山雞厚厚的裹住,又用箭鬆土刨洞。
林嵐吃完了第一隻雞腿,正要去掰第二隻,伸出的手俄然頓在半空,同時表示琴韻噤聲,以後側耳諦聽。
“姐姐mm又不是按見地深淺來算的,”林嵐道:“今後出去我們就以姐妹相稱,如許行事更便利。”
琴韻從不曉得不消鍋灶還能夠做山雞和野兔,頓時詫異道:“山雞和野兔也能夠烤著吃嗎?”她隻傳聞過番薯能夠在田野生火烤著吃。
方譽點頭,拉著他走到這邊,“我們在老遠的處所就聞到這裡的香味兒,竟然是你們在這裡偷食。”說著眼睛瞟向掛在簡易木架子上的仍冒著熱氣的肉,吞了一口口水。
“琴韻,”林嵐看著跳動的火苗,“你跟著我走出方府,吃了這麼多苦,有冇有悔怨過?”
而方譽帶來的這個趙銘,林嵐也熟諳。他是寧陽侯府世子、安平大長公主的兒子,也就是她的表兄,但現在的趙銘,並不熟諳她。
樹後走出一個比方譽稍高一些、看模樣年紀也稍大兩歲的少年,模樣非常姣美,他切磋的看向林嵐,微偏了頭對方譽問道:“這位就是那位五兒蜜斯?”
世人都以為父王是因為不喜好她纔將她留在南昌府不聞不問,實在父王對她非常疼顧,不但常常給她送東西玩物,還多次日夜兼程、輕裝簡從的來南昌看她。因此她對父王的豪情很深,比向來冇有見過麵的母親的豪情都深。
離她們不遠的合抱粗的大樹後俄然傳來“噗嗤”一聲笑,少年的聲音傳來,“你的耳朵倒挺活絡!”
“你最好明白兩點:第一,我不是你們方府的人。第二,我們不是偷食。請你說話重視一些。”林嵐冷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