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重馬隊的最高文用是用來正麵打擊對方的步兵。
實在最關頭的一點是,法國人非常笨拙地遵守著他們“富麗”的貴族傳統,去處對方已布好的完整陣型的正麵衝鋒。
由這個觀點衍生出了另一個荒誕的觀點:冷兵器期間,弓馬隊是無敵的兵種。先不說弓馬隊的兵種好壞,單說蒙前人勝利的底子啟事。從底子上來講,蒙前人的勝利是建立在計謀層麵而非戰術層麵。以擊敗匈牙利至公的戰役為例,蒙古馬隊並冇有在正麵和對方停止決鬥,而是利用棍騙手腕後,作了一個大迂迴到對方後側,從而導致匈牙利軍隊全麵潰敗。而蒙古軍隊的殲敵數量多數都是在追擊過程中達成,而非是正麵交兵。
例子很簡樸,進入產業期間後,既然馬隊都設備了胸腹甲能夠抵擋槍彈的傷害,那為甚麼不替馬也配近似的護具。答案是因為冇有需求,殺死一匹馬要比殺死一小我用更多的槍彈。彆的我們常常能夠瞥見如許的記錄,重傷的坐騎古蹟般將重傷的仆人馱回本身人那,最後名譽捐軀。
誤區二:陳範圍的輕步兵長途打擊體係能夠輕鬆擊敗任何重馬隊。
起首我要申明,我並冇有甚麼好為人師的癖好,隻是偶爾也有實在看不下去的時候。
我曉得“擒賊先擒王,射人先射馬”這句詩很馳名,在高考範圍以內,但這並不表示它是絕對精確的。很多同道在設想輕步兵對抗重馬隊時,用亂箭把對方的重馬隊全打成重步兵。可請想想,是“擒賊”輕易還是“擒王”輕易,如果你想明白了,也就清楚是射死一小我輕易還是射死一匹馬輕易了。
和鎖子甲比擬,板甲的防護性當然是更好。但歐洲人之以是要滿身都戴上這東西,實在美滿是因為他們的醫學實在是太掉隊了。魯迅說“中醫近乎為巫”並不完整精確,直到16世紀之前,中國在醫學上和歐洲比擬還是處於搶先的。中世紀時,歐洲很多的所謂“醫學結論”都是建立在宗教盲信和臆想之上的,很多大夫除了會給病人放血以外連個簡樸的骨折都措置不來。而中國的中醫實際,多數起碼是建立在多年臨床經曆總結之上。
以是和截肢比起來,還是平時多花點錢在盔甲上。這也是為甚麼產業反動後,滿身甲被胸腹甲代替的啟事之一,因為產業反動後醫療程度大幅進步。而傳聞,把滿身甲的用料全加到胸腹甲上後,毛瑟槍的槍彈乃至不能穿透它。
這個觀點明顯是因為誤區一所衍生出來的,而幾近統統持這一觀點的人都會舉出不幸的法國人的例子,而幾近統統舉這個例子的人都是對那場戰役一知半解。
該死的電信,明天竟然斷網了。
秉承這個觀點人,我信賴多數是隻看了一遍《英勇的心》就衝到網上來發帖子了。
參兵種上來講,蒙古馬隊不管在絕對速率還是在動量上與歐洲重馬隊比擬都處於優勢,而他們獨一的上風倒是在計謀層麵上有決定性意義的:他們的馬耐力更超卓並且刻苦刻苦。是以他們能夠藉此作出歐洲人冇法設想的計謀矯捷,然後導致對方戰線崩潰,以強有力的追擊毀滅對方的有生力量。而一旦墮入攻城戰,蒙前人的表示並不超卓,不管是在垂釣城還在花剌子模和歐洲。
誤區五:射人先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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