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的田園生活_第十四章:童養媳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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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來人,把寧老頭給我拿下”,李立緩過神來才認識到本身被打了,還是被一個小丫頭連打了兩個大嘴巴,向來欺負人都是他的專利,他那裡受過如許的欺負,既然寧家不識好歹,那麼就按府尹叮嚀的,安個罪名拿下好了,內裡跟來的衙差聽到叫聲往裡就闖。

“哎呀,我又管不住本身的手了,隻要這犯賤的人一呈現,手就癢了”,惜月左手握著右手,笑著對李立說:“真是對不住,誰讓你那麼賤”,說著又一掌,李立另一邊臉也腫了,“還是對稱型的看著紮眼點兒”。

寧無涯像是冇有看到兩個丫頭的行動,麵無神采的端起茶杯,持續喝著香茶,底子就不睬會錯愕的兩人,這會兒,榮親王的腳步聲也近了。

“無影,傳令保護軍查封奉天府衙,把府尹一家緝捕下獄,敢違背者,殺無赦!”榮親王取出天子給的金牌,那但是戰時用來集結軍隊,現在拿來用抓人,可見榮親王氣到何種程度。

“如果我不簽呢?”寧無涯怒了,這是要把他的小外孫女當作童養媳了。

“寧老爺,我們登門但是有件天大功德要跟您說”,史孀婦一見寧無涯這態度,乾脆翻開天窗說亮話,“府尹大人家有位小公子,本年八歲了,哎呦,那小公子長得阿誰俊啊,就跟菩薩身邊的小仙童似的,跟您家的小蜜斯那是絕配,這不是,府尹大人讓我給保個媒,娶您家小蜜斯為兒媳,連聘禮都給帶來了,還請您在這文書上簽個字吧,簽了字我們好帶著小蜜斯去都城,府尹夫人但是說了,會把小蜜斯當作親生女兒養大”,說完把文書往寧無涯跟前一遞,意義是說: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這可由不得寧老爺您了,識時務的從速簽了,我們甚麼都好說,如果您不識時務,話我給您撂這,我家大人說了:您應也得應,不該也得應,如果您想跟官府作對,那我家大人就成全了您,到當時,您就等著抄家滅族吧”,李立咬牙切齒的凶惡模樣實在是讓人噁心,惜月小手一揮,啪的一聲脆響,李立的半邊臉頓時腫了起來。

“手臟了吧,從速去洗潔淨了,把穩蜜斯充公你的好吃的”,憐月喜笑容開,她也想這麼做的,但是蜜斯不讓她等閒脫手,早曉得就不練那勞什子毒掌了,打人都冇她的份了。

就如許,李立找到了史孀婦,把環境一說,史孀婦當即就把寧家聾啞小蜜斯的事說了,李立返回府衙,把寧家的環境一作彙報,府尹佳耦當即敲定就是寧家了,就是為寧家的財產,這個親也必必要結,府尹大人正愁冇有個財大氣粗的後盾,這如果把寧家小蜜斯握在了手裡,還愁寧家不為他今後的晉升出錢嗎?以是,府尹特地叮囑李立,帶著聘禮過來,就算是用強的,也要讓寧家在聘書上具名,把人帶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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