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製定了合約的內容以後,溫徽茵讓溫葉莫找之前幫過忙的法學院傳授看了合約,肯定合約冇有任何題目以後,纔跟人家簽了約。
這個時候,主編再次主動聯絡溫徽茵,死力保舉景華出版社。
《季世之星》已經出來一個多月了,可貴這個時候纔有人跳出來潑汙水。
主編立馬懂了,人家不是看著一本書的酬謝,是要看今後給的前提如何。
有了編輯的這句話,溫徽茵也放開膽量和人家談了。
在溫徽茵忙著出實體書的時候,網上有一個動靜漸漸地傳播開了。
“好吧,我比較看好利民出版社和景華出版社,前麵是有比較深厚的背景的出版社,汗青也挺久了,不過你也懂的,上位者的姿勢比較較著,以是作者的發言權未幾;景華出版社的話,冇有那麼深厚的秘聞,但是這兩年景長還是很不錯的。”編輯道。
有人在網上爆料,實在她纔是季世創想者。並且人家在網上曬出證據,說本身在這之前,就已經在寫一個季世的小說了,隻是因為文筆不好,構思不可,以是故事寫的不好,但是季世背景的創想,她纔是第一個。
景華出版社傳聞溫徽茵情願和他們談《末日之星》的出版條約以後,喜出望外,立馬就跟溫徽茵約商談時候。
主編也是一個五十歲擺佈的男人,一向都是這一行的,在行裡有很多乾係。平時很多新人寫新書的時候,都是走先頒發再找出版社出版的,以是一些好的稿子,也是顛末主編的手的,主編也給各大出版社保舉過很多書了。
編輯當然表示冇甚麼。
溫徽茵提出本身要過目封麵的設想,不準對故事情節有很大竄改之類的,對方也冇有貳言,封麵設想甚麼的,人家原作者當然有權力先過目,並且提出貳言的。至於故事情節,都已經在報紙上登載過了,人氣也獲得了考證,作為一隻追這個故事的人,主編也感覺劇情冇甚麼需求點竄的。
景華出版社的社長是報社主編的大學同窗,兩小我幾十年的友情了,以是此次主編才這麼出大力量幫手的。
溫徽茵急著出版,代價上也變相放鬆,同時,她也想找一個能夠耐久合作的火伴。不說彆的,《末日之星》就不成能拆開出版,等她寫到六十萬字的時候,便能夠出版第二本,寫完的時候,不但能夠出版第三本,還能夠出版全套,一本書在出版的過程中換出版社,對書的毀傷是很大的,讀者的瀏覽體驗會遭到很大的影響。
溫徽茵的意義是,起碼要簽完整本書的初次出版權,對此,對方天然是欣然承諾,從現在連載的內容能夠看出來,這本書底子書不愁銷量的,並且人家必定也能夠包管創作水準,隻要溫徽茵不要被穿了,程度必定不會差到那裡去。
而溫徽茵對此的感受則是,終究來了。
女孩說,她在網上熟諳的草地陽光,因為很聊得來,以是固然不曉得對方真名,但是一向引為知己老友,寫故事的時候,也一向與她共享,冇想到本身的故事竟然會被盜走。
對方曬出了證據,是一個寫的比較糟糕的季油滑事,跟溫徽茵的程度差了十萬八千裡,還曬出了一個收集交換軟件的談天記錄,顯現這個女孩子曾經將本身的故事發給了不熟諳的人。
據溫徽茵的編輯講,那是一個挺大氣的人,趕上真正的好作者,還是很情願出大代價簽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