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沈小茹換了事情,之前的事情,因為將酒灑到了琳琅身上,然後還給其彆人灑到身上過,雇傭她的老闆感覺她此人做事不可——這老闆倒冇想錯,沈小茹做事的確不可,常常出錯,惹來費事——便將她辭了。
另有,一個喜好去酒吧獵豔的男人,為甚麼能做男主。
——當然了,沈小茹冇少因這個事,痛恨琳琅,感覺要不是琳琅當時鬨開,她老闆不會曉得這個事,天然也不會將她辭退,那樣她還能持續在那種大場合當辦事員,熟諳一些有錢有勢的人。
比起空頭支票一個億,琳琅隻想先拿到好處。
女配體係冇體例,隻得又向上申請了一些資金,以琳琅傾慕者的身份,轉給了琳琅。
沈小茹回想到昨晚的甜美,臉上嬌羞發紅,但嘴上還是抵賴,道:“韓大哥喝醉了,我隻是扶一下他罷了。”
酒保聽了琳琅的話,不由驚奇,畢竟琳琅長的這麼標緻,她的男人,沈小茹也能勾走?那得是甚麼腦筋有弊端的男人啊,歸正如果他,他必定要這女人,不會要沈小茹的。
琳琅道:“有甚麼事?!當然有事,她勾搭我男人,我要給她幾耳巴子,讓她復甦復甦!”
也幸虧琳琅長的明豔動聽,會有傾慕者給她發錢,也說的疇昔,要不然邏輯要不通了。
“還抵賴!他喝醉了不成以打電話給我嗎?為甚麼要你扶?”琳琅又籌辦打沈小茹,這時便見韓約沉著臉過了來,抓住了琳琅的胳膊,怒道:“停止!你是個瘋子嗎?三番兩次地打人!”
當然了,這能夠也跟古早小說,女主常常隻要高中學曆有關,因為學曆比較低,找不到較好的事情,隻能去乾辦事員或酒吧侍應生之類也說得通,這也是作者寫女主學曆不高的啟事,要不然,好的學曆也不會去做辦事員,然後毛手毛腳,將酒灑在暴虐女配或男主身上啊,為了這些展開,女主的學曆就不能太好了。
而韓約也去阿誰酒吧,一來二去的,兩人豪情便加深了很多。
沈小茹看是琳琅,想起跟韓約的甜美含混,心中慌亂,眸子子亂轉,哭慼慼,道:“我冇有。”
既然前一個事情丟了,那沈小茹天然就隻能另找一個事情了。
當然了,為防讀者感覺女主學曆不好,配不上男主之類,都會給女主安排一個悲慘的出身,將來既是在男主那兒得憐憫分的處所,也能解釋為甚麼女主隻要高中學曆。
琳琅道:“還說冇有!我明天看到了,你跟韓約抱在一起,還敢狡賴?”
固然感覺沈小茹冇那麼大本領勾搭琳琅的男朋友,但酒保也冇讓沈小茹過來,畢竟人家都說了要打沈小茹,他總不能叫來人,讓人家打,好歹是本身的同事。
琳琅的來由很充分:“酒吧裡魚龍稠濁,很傷害的,我無緣無端的為甚麼要去那種處所,還打人,到時如果被酒吧的老闆打瞭如何辦?不給我二十萬,我是不去的啊。”
不消說了,女配體係讓琳琅去沈小茹事情的店裡找沈小茹的費事,不給錢,琳琅天然也是不肯意脫手的。
酒保這是嚇倒了,正在想著這事如那邊理,是不是把老闆搖來措置,就在這時,沈小茹過來拿酒,琳琅看到了,不需求酒保將人叫來了,上前就給沈小茹又扇了一巴掌,道:“讓你搶我男人,你是不是不想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