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_第143章 商業婚姻1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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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沈父在如許的絕境下,都隻給沈聿十個點的股分,沈聿讓沈楓搶遺產是搶對了,因為絕境下,沈父都不肯意將統統的股分給沈聿,更何況,他要得了大頭股分,沈氏冇四分五裂,股價較高,他冇到絕境的時候,隻怕是更不會將股分給沈聿的了。

卻說沈楓獲得大頭後,沈父、沈二叔、沈放,另有一個私生子,四人就朋分剩下的兩成。

(本章完)

厥後想了想,沈老爺子還是算了,畢竟這兩個兒子,要殺沈放,他們之前的財產已有很多了,他的遺產,就不給他們了吧。

那些人跑來鬨也冇用,因為不在第二份遺言的擔當名單中。

固然這個錢未幾,但再少也要,不能便宜了沈放等人。

固然沈聿冇壓服沈父放棄,但因冇他幫手,以是很快,打官司的成果是,沈楓的遺言有效,沈氏一半股權進了沈楓手上。

很快,沈父幾人就措置好了屬於他們的遺產。

這也是為甚麼沈聿想讓沈楓的遺言勝利的啟事,因為沈老爺子立第一份遺言的時候,沈家那些破事還冇冒出來,以是第一份遺言裡,崔如蘭等人的兒子,還是能擔當遺產的。

沈楓看了,從速找沈聿,說要轉移股分,他好拿到很多錢,要不然再放在手高低去,沈聿懺悔不要,他這股分就要成廢紙了。

沈聿看沈父給他轉了十個點的股分,這才承諾沈父,到時辦理沈氏。

但在這個天下,如果有了沈楓手上的股分,情勢就不一樣了,比在原出身界,要好多了。

眼看沈父成了大股東,接下來,沈聿就費錢,從沈楓手中買來了他手中的股分,天然是遠超市場價的,畢竟按市場價的話,他那點股分已經不值幾個錢了。

最後還是沈父他給轉了十個點的股分,表示隻要股價返來了,這十個點的股分,就相稱於五百億資產了,不比他本身開公司強?

但在第二份遺言中,沈家的破事已經暴光了,以是沈老爺子在第二份遺言中,列瞭然擔當人名單。

因而便按著沈楓獲得的股分,給了沈父差未幾的份額,然後就冇多給了,歸正沈父手上另有一點股分,加在一起,就能超越沈楓手上的股分了。

而如果沈聿不去公司,再加上現在沈氏四分五裂,股價就會跌到冰點,她要再握著股分不放,沈氏要停業了,到時握著的股分也冇用了。

沈聿讓他臨時不要急,說措置好他們那邊的股分就來領受他這邊的股分。

以是在原出身界,沈聿固然死磕沈楓,為沈父奪得了股分,但最後這股分,能不能順利到他手中,還是個未知數,以後能夠還要沈聿想體例。

兩人談好了買賣,事情就好辦了,沈聿乃至冇去壓服沈父放棄爭論,畢竟他怕沈父分歧意這個計劃,因為那會導致沈父手上冇多少股分,誰會情願呢。

固然沈老爺子不想兒子下獄,但對他們殺沈放,還是不滿的,以是就剔除了兩人的擔當資格,如許一來,就隻要沈父等四人擔當財產了。

以是對沈聿來講,讓沈楓擔當沈老爺子的遺產,竟然比讓沈父擔當,對他還要安然,畢竟沈楓一旦擔當了遺產,除了他能給高價收買,賣給彆人,彆人不會給高價收買的;相反,遺產要落在沈父手上,外界的人感覺他必定會辦理沈氏,到時股價不會持續往下跌,指不定還會漲起來,到時沈父可挑選的餘地就太多了,比如,如果讓本身辦理沈氏,本身看得不到股分,不肯意,沈父就能趁著外界的人不曉得他不籌算辦理沈氏,將股價還不錯的股分賣了,換個不錯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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