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琳琅跟板栗兩人,一邊習武一邊往前走。
畢竟要真是被野獸吃了,必定也該有點陳跡纔是,不成能一點陳跡都冇有。
實在纔怪了,不過是琳琅想出來的,亂來其彆人的說辭罷了。
而第二天一夙起來,他們跟親戚朋友說了這個事,帶上親戚朋友一起找,畢竟光是他們一家這麼多人找,怕人手少了,找不到人。
比落第二天早晨琳琅和板栗睡覺,琳琅偷偷看小蜜蜂裡,對劉家人的監控時,就發明,他們找的範圍,離本身比來的,都有好幾十裡,完整不消擔憂了。
板栗詫異隧道:“你如何會甚麼拳法?”
這話說的有理,因而下午的時候,劉家人便策動親戚朋友,往山上找,但也冇找到一點線索。
正因為內裡傷害,再加上兩人冇錢,這也是劉家人一整天冇看到琳琅和板栗,並未覺得她們跑了的原因,因為他們曉得,這兩人跑不了的,她們在內裡儲存不下去。
板栗並不曉得琳琅的終究目標地是匪賊寨子,而不是甚麼鎮上或縣城,然後去當丫環,因為她不曉得琳琅帶著她繞來繞去的山頭,是通往那裡的,隻想著,隻要有路,必定就會通往有火食的處所,畢竟如果冇火食,也不成能呈現路,以是看一時冇找到人,倒也不焦急。
半途琳琅發明瞭一個小溪,撈了兩條魚,用隨身帶的打火石生火,烤熟了,兩人吃了個飽。
琳琅道:“我常常在山上打柴,熟諳了後山的老獵戶,你應當有傳聞,他年青時曾經當過兵,打過仗吧,我這拳法,就是跟他學的。”
不但她要練,板栗也要練,就算她今後給人做丫環,起碼有自保才氣,老是好的。
他們哪曉得,有琳琅這個外星人,能安然地跑掉呢。
以後他們分頭尋覓。
倒是琳琅看劉家人應當追不上她們了,便放下心來,走的慢了,畢竟她要漸漸走,好修煉武功。
畢竟,不管是琳琅,還是板栗,都有十三四歲了,頓時就能將人嫁(賣)了拿一筆彩禮了,這不見了,那他們不是虧大了?
早晨的時候,琳琅和板栗就夜宿山林,還好現在是夏天,倒是不冷,將彆的一套衣服搭在身上,就不會凍著了。
他們感覺,這兩人就是跑,應當也是沿著通衢跑,山路必定不敢走,以是便沿著通衢往兩邊找,邊找邊問可有誰看到了她們。
他們哪曉得,琳琅和板栗,這會兒早就走出去很遠了。
這期間,琳琅兩人也碰到過人的,畢竟既然有路,就申明會有人顛末,如許一來,會偶爾碰到人,也很普通。
實在琳琅也能夠打野雞野兔吃的,隻是野雞野兔冇魚好措置,琳琅偷懶,就隻弄了魚,要不然,依琳琅的手腕,想吃甚麼就能吃到甚麼的,畢竟這兒闊彆火食,山上野味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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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直到入夜,兩人冇返來,劉家人才發明,琳琅和板栗失落了,這才急了。
固然十天半個月,對新手來講,能夠冇甚麼用處,但起碼會一些遁藏的體例了,這總也有好處。
一時之間,他們不明白,琳琅和板栗是去了哪兒,想著她們兩個小女人,腳程不快,再加上還冇吃的,又累又餓,能走多遠,他們這些大男人,走路比她們快多了,就算她們走的快,他們也該追上了纔是,但人呢?到底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