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又見老攻我好方_51|11.2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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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縣李某有一所閒房要出租。一天,俄然來了一個老翁想租賃這座屋子,每年願出房錢五十兩銀子。李某承諾了。老翁走了後,卻再冇有訊息,李某便叮囑家人把屋子再租給彆人。第二天,老翁來了,說:“已講妥把屋子租給我,為甚麼又要租給彆人?”李某奉告他說,本身思疑他不再來了。老翁說:“我頓時就要搬來長住,之以是遲遲冇搬過來,是因為我挑選的燕徙穀旦在十天以後。”老翁又先付給李某一年的房錢,說:“這座屋子就是空上一年,你也不要再過問了。”李某送他出去,扣問他搬場的切當日期,老翁說了。厥後又過了那日期好幾天,老翁還是冇有蹤跡。李某就去察看動靜,隻見大門從裡邊閂著,院裡炊煙裊裊升起,人聲喧鬨。李某大為驚奇,投進名帖拜訪。老翁倉猝迎了出來,將他請進屋內,滿臉笑容,言談馴良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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