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下去吧,我們本身來便能夠了。”畢羅春比及飯菜都上桌了以後對辦事員說著,然後本身擰開了一瓶酒給方誌強倒酒。
“走,必定要走,要說沉淪,這座都會獨一讓我有點沉淪的就是兄弟你了。我是因為劉豔才一起來的這座都會,這座都會對於我來講,與劉豔、與愛情、與婚姻是劃等號的,而現在,劉豔走了,愛情冇了,這座都會在我的內心也就已經死了。我要分開這座都會,去尋覓我的新的胡想,我要去為了我新的胡想去儘力去鬥爭,哪怕在這過程當中我能夠會背上叛變的罵名,乃至於能夠會有監獄之災,但是我不在乎,即便最後丟了這條命,我都認了。繁華險中求,人如果冇了胡想,那與鹹魚又有甚麼辨彆?如果一向像現在這模樣活下去,我甘願本身死了算了。”畢羅春說到最後,眼睛內裡再次放著精光。
“說吧,到底產生了甚麼事?”方誌強沉著地問著。
“我說你此人如何這麼喜好鑽牛角尖呢?我是這個意義嗎?行了行了,我說錯話了行嗎?我特麼的不問了行嗎?但是你請我來這裡用飯總得給我個來由吧?你這麼不明不白地叫我過來用飯我這內心不結壯啊。”方誌強有些無語地問著。
聽到這,方誌強聽著如何越來越感覺奇特了,感受有些不對勁,問著:“老畢,你到底要回故鄉去乾嗎?我跟你說,你可千萬彆去乾甚麼傻事啊?”
畢羅春搖了點頭,說道:“我回故鄉,我爸我媽年紀大了,身材也不好,就我這一個兒子,有句老話叫做父母在不遠行,又有一句老話叫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這兩件事我都占了,以是我要回家,我爸我媽給我相親,我年紀已經這麼大了,是該結婚不讓兩個白叟擔憂了。彆的,我籌辦回故鄉做點買賣,說不定就發財了呢?不說發財吧,起碼養家餬口是冇有題目的,然後隨便找個相親的女人結婚,生個孩子,就這麼過一輩子。”
“我是那種為了吃頓飯要賣兄弟的人嗎?強子,哥,你就安放心心腸坐這吃頓飯好不好?如何?你就這麼瞧不起你兄弟?我就不敷資格請你吃頓好的嗎?莫非我就一輩子都應當在小排檔內裡用飯嗎?”畢羅春說著又衝動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