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也是在單位裡。我和另一個帶領感覺有一個乒乓球項目比較可行,就去跟首要帶領彙報,被帶領潑了一頭冷水,說這類項目冇有市場的,單位不想出錢擔這個風險。我和另一個帶領就不平氣,本身籌錢來先搞了起來,買賣非常的紅火!首要帶領在職工會上發話了,說這個項目是他抓的,如何能夠私家來做呢?冇得說,我們吃力不奉迎,還被職工以為是見利忘義的小人。後出處於看到我們賺到了錢,上乒乓球項目標人風起雲湧,多如牛毛,一個縣城就有十多家,買賣逐步冷落。這時候,帶領又發話了,這個項目是我們上馬的,善後事情應當由我們措置,最後是我們本身承包了了事,白做了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