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活著_36.稿費那點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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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日(2013年),國度版權局在其官網上公佈《利用筆墨作品付出酬謝體例(訂正收羅定見稿)》,此中擬將原創作品的版稅率進步到5%-15%,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原則進步到每千字100-500元。這比1999年出台的《出版筆墨作品酬謝規定》,此中規定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稅率為3%-10%好很多了。不過,800元的稿酬所得稅起征點太低。

想起之前,朱枸先生也曾辦著一個內部刊物,無法來稿比朱枸先生腰包裡的銅板還少,以是一到出版,就四周逼朋友來寫稿,比及寄稿費的時候,也實在替他們捏一把汗,為了那麼一點底子不敷買一瓶安寧片和降壓靈的錢,讓他們有能夠被成心或偶然地挖苦一番,另有勞台端讓他們移玉步到郵局難堪一回,實際上是一種罪惡!在這裡,我要向被我“忽悠”的那些兄弟姐妹們致以高貴的歉意。

固然稿費是如此之低,但大多還不能包管收到。如果你給報刊寫過稿子,都會有過被拖欠稿費的經曆,碰到如許的事情,朱枸先生決然是一聲感喟,無可何如。(不過,我有一個朋友,他在這方麵的表示得就與我截然分歧,一旦他冇有收到稿費,不管多少,他也敢寫信去索要,真讓我高山仰止!)並且,對一些小數量標稿費單,我還不敢拿去兌錢,到了現在,我抽屜內裡堆集下來十幾張本身不敢去領的彙單,最多的一張是28塊錢,起碼的一張是中國版權會轉來的,一家雜誌(中外婦女文摘)轉載我一篇一千多字的散文,轉載費竟然是三塊六毛大洋。到了厥後,我就乾脆不寫短的文章了。

初度領稿費是讀大二的時候(1990年),當時候文章發很多些,並且多是一些有分量的文章,也有過中篇小說發頭條的,稿費多的有三五百塊,少的也有十塊八錢的,這對於一個每月靠家裡寄40塊錢也充足開消的大門生來講,恍若钜款。因此到領稿費時,四周嚷嚷,唯恐天下不知。

出來事情,我仍然以本來的心態去郵電局領稿費,有一次,一篇散文的稿費是22塊錢,彙單上寫的倒是朱枸先生的筆名。郵電蜜斯一看,與身份證不符,兩眼發白,丟將出來,喝道:名字不對!我趕緊解釋說那是筆名,領的是稿費,我有證明。蜜斯活力了,喝道;甚麼筆名稿費的,一二十塊錢,快出去,彆擋了前麵的人!在前麵的人聽了,都一起探過甚來,大抵都想看看,鼎新開放都十幾年了,現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竟然另有領這麼一點彙款的人。本身不由臉上一熱,彷彿那不是在領錢,而是在偷錢,從速鑽了出去。

文章越來越不值錢了,這已經是不爭的究竟;作家能使很多人崇拜的年代已經是無可何如花落去。很多熟諳我的朋友問道,朱枸先生,你寫文章能賺多少錢?這個題目實在是讓人難以答覆,“文人莫問稿費,女人莫問春秋”,隻好支吾著說:那隻是一種愛好,比如說你喜好跳舞、拍照、泡妞甚麼的,你又能夠賺多少錢?實際上,寫文章也隻能是一種愛好,靠寫文章發財的是極少數,我身邊一個都冇有。這實際上也不是寫手們的尋求。但是如果寫文章是一種興趣,頒發文章了是一種高興,到了領稿費的時候倒是一臉難堪,那實在是讓人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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