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物慾橫流的天下,對於一個“狷介”的文人來講,領那麼一點點稿費,確切會一臉慚愧。是以,現在朱枸先生給一些報刊寫稿的時候,如果該單位的稿費是通過銀行帳戶彙款,多少我都照單全收。如果通過郵局彙款的,數量太少的隻好忍痛割愛了。有句話是如許說的:如果你愛他,請送她去紐約,因為那邊是天國;如果你恨他,請送她去紐約,因為那邊是天國。實在也能夠如許說:編輯們,如果你愛我,請頒發我的文章,因為我會歡暢;如果你恨我,請給我寄來一點點稿費,讓我難堪和難堪。
剋日(2013年),國度版權局在其官網上公佈《利用筆墨作品付出酬謝體例(訂正收羅定見稿)》,此中擬將原創作品的版稅率進步到5%-15%,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原則進步到每千字100-500元。這比1999年出台的《出版筆墨作品酬謝規定》,此中規定原創作品的根基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稅率為3%-10%好很多了。不過,800元的稿酬所得稅起征點太低。
文章越來越不值錢了,這已經是不爭的究竟;作家能使很多人崇拜的年代已經是無可何如花落去。很多熟諳我的朋友問道,朱枸先生,你寫文章能賺多少錢?這個題目實在是讓人難以答覆,“文人莫問稿費,女人莫問春秋”,隻好支吾著說:那隻是一種愛好,比如說你喜好跳舞、拍照、泡妞甚麼的,你又能夠賺多少錢?實際上,寫文章也隻能是一種愛好,靠寫文章發財的是極少數,我身邊一個都冇有。這實際上也不是寫手們的尋求。但是如果寫文章是一種興趣,頒發文章了是一種高興,到了領稿費的時候倒是一臉難堪,那實在是讓人無法。
當然也有高稿費的,那是在之前。魯迅先生,1913年,他用白話寫的第一篇小說《懷舊》頒發在當時稿費優厚的《小說月報》上,五千字的小說得稿費大洋五塊,均勻千字一元(當時小家小戶的每月塊把錢日子就能過下去)。魯迅厥後為《申報》“自在談”撰稿,一篇千字文稿費竟開到八十大洋,摺合大米數十擔,連主編史量才每次簽發稿費時手都要顫栗。但到了這個年代,提及稿費,嘿嘿!羅馬尼亞聞名小說家康斯坦丁感慨說:現在是羅馬尼亞文學的宭迫期間,先前一篇小說能夠買一輛汽車,厥後隻能買一個輪胎,現在要賣掉汽車才氣出小說——中國文學又何嘗不是如此。
初度領稿費是讀大二的時候(1990年),當時候文章發很多些,並且多是一些有分量的文章,也有過中篇小說發頭條的,稿費多的有三五百塊,少的也有十塊八錢的,這對於一個每月靠家裡寄40塊錢也充足開消的大門生來講,恍若钜款。因此到領稿費時,四周嚷嚷,唯恐天下不知。
傳聞,美國天下發行刊物千字稿費750至2000美圓,《紐約時報》千字文章稿費2000多美圓,即4800元至12800元;歐洲報刊千字群眾幣為4、五千元。而中國國度級報刊稿費千字100元群眾幣擺佈,“低稿酬幾近毀滅了自在撰稿人這個首要行業”。據稱,即便是作家富豪榜常客的童話大王鄭淵潔,早在2009年接管媒體采訪時也曾抱怨中國作家稿酬太低。現在有很多在網站上寫作的人,傳聞每年拿稿費上千萬元,我曾傳聞過,但冇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