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之上帝之鞭_第三章 治安法庭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第一天,也就是4月1號的早晨,擊倒馬克-威利斯等人逃離了酒吧後,他很快乘坐地鐵前去了波士頓北區,在一家夜總會點了三杯雞尾酒,隨後以不肯付錢為由和酒保以及酒吧保安產生了肢體牴觸。

上麵這番話,萊昂在警局呆著的一天多時候裡早就預備好了,包含麵對警方審判時的供詞也是早就設想好的,而他做這件事的目標也很簡樸,就是能在監獄裡遁藏南區愛爾蘭幫的追殺。

而到現在為止,對他龐雜的人生和渾沌的將來,範辰還一片蒼茫,畢竟上一世的事情他竟然都記不清了。

而當晚叢林狼隊在波士頓恰好打完了一場通例賽,看起來他是比賽結束後到球館附件酒吧樂樂的,卻遭到飛來橫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