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花道:“你不必歌頌,因為這名字是由本女人這絕頂聰明的腦瓜子想出來的,天然不會差。”
爬樹是一件很簡樸的事情,不過這件事最根基的前提,就是要力量不小,耐力也不小。
然後伴跟著藏花的慘哼,她跌倒了。
空山新雨後,氣候晚來秋。
李誌常饒有興趣道:“那你說說我有甚麼古怪?”
女人道:“你還裝,活人走路能冇有聲音。”
李誌常道:“那好,你讓我抱著你,我直接跳上樹去?”
女人道:“這就對了,這件事本就該你如許的男人來做。”
站在高高的樹冠上,藏花看到了一塵不染的李誌常,她大聲道:“喂,你跑那麼快乾甚麼?”
“再見。”李誌常說這兩個字的時候,真是又短又快。
不過藏花此時想要看看李誌常往哪跑了,以是竟然一下子就上了樹。
她正在做一件事。
這話對任何男人都有殺傷力,李誌常也是個男人。
李誌常現在的神情如果讓熟諳他的人瞧見,隻怕不免會大吃一驚。
李誌常道:“你說的倒是輕易。我可冇帶斧頭在身上,並且你看我這模樣像是砍柴的?”
女人咯咯笑道:“活人我都不怕。莫非我還怕死人?”這話在她嘴裡說來天經地義,也的確很有事理。
前麵當然也是樹,當然也是槐樹。
這類過程,天然製止不了肢體打仗,溫香~軟玉入懷。這類功德絕對冇有任何一個男人能夠回絕。
翠綠的葉子,沾著雨水,嬌~嫩欲滴。
恰好這個嬌~嫩的女子如何都不像有力量的模樣,如何也不像能爬上這棵樹的模樣。
不是這個美人過分動聽,或者實際上她固然也是個動聽的大美人,但是現在這類環境,恐怕比起重視她那斑斕的表麵,她正在乾的事,更惹人重視。
“不想。”李誌常淡淡一笑道。
“現在就幫手麼?”李誌常對這飛來豔福倒是安然受之。
李誌常深深打量了這女人一眼,然後悄悄笑道:“女人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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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內心有鬼,活人自有陽剛之氣,又何必害怕鬼怪。
但是見到麵前這個美女以後,仍舊不由多看了很多眼。他當然不會承認本身還多呼吸了幾口氣。
李誌常道:“我如果鬼,必定現在就把你吃了。”
本來藏花身邊這可槐樹又粗又滑,極難攀爬,要不她也不會跌倒很多次。
在路上,一條巷子上,兩邊種滿了槐樹,槐樹的暗香和泥土的芳香雜合起來,如何不令民氣神俱暢。
眉如遠山青,眼如秋水剪,暴露的手臂欺霜賽雪,另有一股如茶花香的女兒暗香傳過來。
因為他的神采古怪至極,眼睛也一瞬不瞬往火線望去。
對於她名字的獨一無二性,藏花非常高傲。
斷得非常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