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跡在武俠世界的道士_第四章何處英雄不殺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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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道:“為甚麼我們要出來喝酒。”

他們伉儷二人曾經也是江湖中馳名的妙手,隱居在這裡多年,本不該有人熟諳他們。李誌長年紀不過二十歲高低,更不成能熟諳他們,如何看來,像是提早有了防備。

李尋、歡說道:“這不是雪人,是人。”

李誌常點頭感喟道:“人生獲得一個朋友當然可貴,但得一個肝膽相照的敵手更是可貴。我現在俄然悔怨熟諳你了。”

阿飛道:“甚麼費事?”

李誌常笑道:“我總算曉得人用飯為甚麼要用筷子,因為它不但能用來用飯,也能用來拯救。”

李誌常神采一變道:“那你如何還不走?你想我請你用飯麼。”

李誌常笑道:“我又冇攔著你,你要走本身走啊。另有這金絲甲是你誌願給我的對麼。”

李誌常一口酒悶了下去,感喟道:“我傳聞小李飛刀是天下第一刀,我本身也以為的我的劍是天下第一劍,可惜卻錯過了嘗試一下小李飛刀的機遇。”

那些酒館的江湖中人本來蠢蠢欲動,看到李誌常暴露這一手,又都悶頭用飯喝酒。酒館老闆隻覺那一根筷子傳出一股吸力把他的槍頭盒手緊緊粘住,再也分不開。同時一股內力沿著筷子與槍頭傳過來,他隻好用本身內力相抗。不過一會兒他就滿頭大汗,滿身如墜火爐,最後癱倒在地上。倒是他滿身工夫都給李誌常廢掉。

同時李誌常的另一隻筷子也消逝不見。

李誌常道:“因為費事。”

李誌常分開了,雪還鄙人。當李尋、歡他們還在冰天雪地的時候,李誌常已經到了一家酒館。他一邊吃菜,一邊喝酒,非常享用,看起來不像是個幫彆人處理費事的人。

但是他劈麵卻跪著小我。那人是個黃臉男人,戰戰赫赫道:“道長我就已經把金絲甲給你了,你就放過我吧。”李誌常的桌子上放著一件由用金線穿製而成的小馬甲,這便是武林中的珍寶金絲甲。黃臉男人叫洪漢民,是先前堆棧鏢局內裡的人,金絲甲就在他身上。這也是碧血雙蛇要的寶貝。

洪漢民想不通為甚麼李誌常能曉得老闆娘偷襲他,他莫非腦後還長了眼睛不成。他卻不曉得,李誌常腦後冇長眼睛,他卻長了眼睛。李誌常通過他的眼睛,將身後瞧得清清楚楚。

他剛纔才說了和李尋、歡是朋友,現在卻見有費事就頓時走掉。如果旁人必然會很活力但是李尋、歡卻一點也不活力。李尋、歡平生從冇碰到真正的敵手,看了李誌常剛纔的輕功,笑道:“我本當他說是天下第一劍那是打趣話,可見見著他這輕功,卻一點也不感覺是開打趣。”李誌常乃至冇出過劍,隻露了一手重功,就叫李尋、歡如此讚成,如果旁人必然會不附和,隻要他本身曉得,有這一手工夫,用哪一種兵器就算不是天下第一,也很難把他排在天下第二。

李誌常道:“我說了我不是個喜好費事的人,李兄我先走一步。”說著,李誌常已經從車廂出去,他一溜煙已經到了雪地上,很快就消逝不見,最短長的是,那雪地上一步足跡也冇有,這是踏雪無痕的輕功。

李誌常一拍腦袋:“哦,本來你的穴道被我點了。”說著就要用冇拿筷子的左手去解開他的穴道。

這時候酒館的老闆和老闆娘送了酒菜過來。老闆端著菜來到李誌常身邊,老闆娘提著酒從他背後說道:“客長,你的酒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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