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死,起碼喝個痛快再死吧。
喝水在漲、跑步在漲、哪怕啥事不乾,光睡覺都能漲的那種。
“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十米,快了!!就快了!!”林俊在一處地下溶洞的岩壁上艱钜往上匍匐,內心不斷給本身加油。
看著直插天涯的口兒,林俊望洞生畏。
稠密的頭髮異化著滿臉髯毛,臟的發黑髮亮的皮膚,滿身高低冇有一塊布遮擋,以及渾身披收回的惡臭。
地上鋪滿了層層疊疊的腐葉,也不知堆集了多久,踩在上麵收回“莎莎”的聲音,像是綿軟的地毯,柔嫩而有彈性。
冇經曆過滅亡的人永久冇法瞭解這類劫後餘生的高興。
好傢夥,不是幻覺!林俊完整屏住了呼吸,極力伸直著身材,但願樹精忽視掉本身,但樹精彷彿具有嗅覺,聞到了林俊烤肉的香味,走了過來,一把拿起林俊吃剩下的烤肉,當場咀嚼,嘎嘣脆!那叫一個香。
掉入岩漿,他覺得本身會死,卻奇妙地活了下來,他儘力尋覓出去的路,卻發明到處都是大大小小的溶洞,卻冇有發明一個出口。
“gì! ! Giả mạo!”一個路過的女人看到了他,收回尖叫。隨即,一群人舉著鋤頭,木棍和西瓜刀乃至另有菜刀跑了過來把林俊圍住。
現在他終究爬上來了,固然冇數過期候,但他感受本身起碼廢了十幾天的工夫,每次都是爬到必然程度就力竭掉了下去。
一次出差途中,飛機穿過雲層,一陣強光閃過,飛機爆炸,他好死不死的就掉進了一個火山口,死死的抓住火山口的岩壁,不斷掙紮。
冇錯,就是這麼狗血,冇甚麼來由,不明白甚麼啟事,乃至都冇甚麼疼痛、頭暈之類感受,他就來到了一個未知的處所天下。
現在重見天日,衝動之情難以言表,林俊開端當真打量本身現在爬出來的這個處所,好像初生的嬰兒,對天下充滿獵奇。
冇有食品,連能喝的水都冇有,林俊在各個溶洞間走了幾天幾夜,隻看得一灘灘青灰色的汙水,終究,他絕望了,呆呆的看著汙水舔了舔嘴唇。
他另有一個標緻女朋友,和本身在同一座辦公大樓上班,每天雙宿雙棲,大家都在誇這是一對璧人,郎才女貌,幸運餬口讓人戀慕妒忌恨。
但是,運氣老是愛開打趣。
奇異的事情產生了,他冇死,靠著每天喝汙水活了下來,並且體能冇有式微,狀況一如往昔,乃至感受比之前更棒。乃至,莫名其妙的,他的力量、速率、抗打才氣以及身材本質都在不斷地天然發展,每天能漲兩公斤。
“跑,一向跑,不躊躇,不轉頭!”林俊內心隻要這一個設法,全速奔馳,掠過會飛的地鼠,會變出人臉的蟒蛇,林俊不曉得跑了多久,當樹精不再追來的時候,林俊發明,他已經跑出了這片叢林。
卻不想此時天空變得暗淡起來,隨即落下大量光芒,此中一道最粗的銀色光芒刹時擊入林俊身材,龐大的打擊力讓他直接一落到底,融入岩漿當中。
好久冇有進食,林俊抓了幾隻小植物解解腹中饑火,冇有鹽,冇有油,更冇有花椒,但甘旨賽過五星級大廚的作品。
“MMP!”林俊撒腿就跑,躲過了能把大樹根擊碎的強大進犯力,樹精一擊不成,立馬追逐過來,二人就如許毫無交換的展開了追逐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