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設西北經略使。
十一月四日。
六月七日。
大明崇禎二十年正月初十。
二十八日。
十月六日。
帝下旨改軍製。
以崇明伯沈廷揚為倭國及琉球宣慰使,駐鎮東府,既原倭人所稱之種子島,倭國,琉球皆屬之,並以倭人所稱之北海道非其舊地,乃毛人所居,一併收歸朝廷,設立安遠直隸州,倭國薩摩藩藩主島津光久拒不認罪,詔倭國及琉球宣慰使持續討伐,並增設水兵陸戰隊一鎮駐鎮東府專司其事。
帝嘉之,賜其王璽書。
以延平王鄭勝利為西南經略使,駐昆明,陸軍第全軍屬西南經略使,以討伐緬甸,光複緬北各土司地。
以開平侯陳忠為東北經略使,駐遼陽,陸軍第二軍屬東北經略使,以追剿建奴餘孽,鎮撫蒙古及索倫各部。
帝率雄師出敘州。
十二日。
帝至貴陽,召各地土,漢官員,以奢崇明戒之,並請太祖而賜之地瓜,玉米等種,諸土司皆感念畏服鹹呼聖明,帝悅之,遂下旨自之今後無土漢彆離,各地土人皆為皇民,各地官員不得禁其下山居住,有欲平原定居者依漢民例分其皇田,若貴州地步不敷者,可移之四川湖廣,乃至於中原,各地土司皆有冊封,因而土人皆涕零以頌聖恩。
緬甸受東籲淩辱之土王,無不爭相入朝以謝聖恩,暹羅王亦入朝伸謝聖恩,帝始知東籲禍亂諸國之罪過,遂下旨於暹羅王及諸土王之前,將平達力時淩遲正法以安諸國之心。
同年,大明水兵北洋艦隊戰艦定遠號與鎮遠號自殷洲還,艦隊統領邱輝以功封男爵,據其所言殷洲民類蠻人,儘忘中原禮節,不知筆墨,不識冊本,為西歐之人搏鬥如牲口,所殺凡幾千萬。帝聞之甚憫,以其為殷人苗裔,中原遺民,孤絕異域至此,朝廷不能坐視之,遂旨設立殷州宣慰使司並於其地建城護之,以其酋長為官員,並遣飽學夙儒前去教養之。
並以朝鮮國王收留逆黨,久不入朝責之,朝鮮國王認罪,帝赦之,但以其治國無方,移封汝南郡王,並賜親王袞冕,收朝鮮地以漢江為界,分樂浪承宣佈政使司及永順承宣佈政使司。
朝鮮平。
明末卷完。
帝出昆明。
玄月旬日。
帝聞之大怒,下旨討伐。
帝至桂林。
以蕩寇軍為大明陸軍,並依天子六軍之製,設大明陸軍一至六軍,每軍四步兵鎮,每鎮四步兵旅一馬隊旅一炮兵旅,軍設重炮旅,工兵旅,重馬隊旅合計十萬官兵。另設大明水兵,分南北二洋艦隊及岸防鎮守府,以江寧侯張名振為北洋艦隊提督,以鄭鴻逵為南洋艦隊提督,並設南洋宣慰使於崖州,以鄭鴻逵兼南洋宣慰使,率鄭和號等二十艘戰艦下南洋宣慰諸國。
是年天下大定,各地地步測量及分派事情完成,仙種遍及諸府州縣,諸皇莊皇學亦建立,四海昇平,米價至兩百文,百姓鹹歌亂世。
帝傳位於太子。
英吉利使者入貢。
且太祖已然呼喚,自不該拖延人間,待皇陵建成,將擇日重返天界。
帝準之,敕其補償軍費一千萬貫。
詔進王秋子爵。
上柱國,太師,廣陵王吳三桂以克太原奏捷,薑瓖兄弟三人皆為部將所殺。
緬甸平。
設西南經略使。
崇禎二十一年正月初五。
仲春十五。
帝誅張獻忠於成都,以其屍示之餘部,其黨李定國,劉文秀等皆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