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自傳隨筆集:1987了_第5章 降落的生活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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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很善於從各種小事中總結出“規語”來。小時候,成都一到聖誕夜就會把一些馬路規定為步行區,以便大師慶賀玩耍。有一年聖誕前夕我突發高燒,聖誕夜當晚被送去病院辦理滴。我躺在床上的時候,邊上推動來一個男青年,已經奄奄一息了。厥後傳聞他在街上玩過火了,被人捅了一刀。觸目驚心的究竟擺在麵前,媽媽當機立斷抓緊時候教誨:“看吧,人多的處所儘量彆去,年青人不知輕重,玩過火是常事,碰上如許的傷害如何辦?”那人身下的白床單已經被染上了一大塊紅色,我內心又是可惜又是驚駭,立即服膺下媽媽說的每一個字――我今後但是要做巨星的,萬一受個傷破個相,悔怨都來不及!

3、定點用飯,不吃隔夜菜。

一起走到現在,可謂無驚也無險。現在能夠讓我暢快打球、踢球的機遇未幾。至於啟事,時候有限以外,身材本質到底比不上門生期間的狀況,我也不想重蹈覆轍,因為圖一時的痛稱心外受傷,影響事情的過程。不過,“彙集球鞋”這個衍生的愛好不但儲存至今,還獲得了發揚光大。我的第一雙籃球鞋是阿迪達斯的Crazy――1998年的全明星賽場上,我的超等偶像科比和喬丹對決時穿的就是這款鞋,從當時起它就成了我的“胡想戰靴”。長大後才認識到我本身的那雙本來是冒牌貨,小時候那裡曉得真假。有才氣贏利後,我買齊了每一款Crazy,各種色彩一應俱全,不但好穿合用,就算放在家裡過眼癮都感覺高興。

2、吃完飯後不能頓時沐浴,傷胃。

但我不遺憾,也不悔怨。那是我本身的挑選,如果瞞著父母偷偷去吃也冇題目,但我不以為有那樣的需求,既然有更好、更潔淨的食品能夠挑選,為甚麼必然要吃路邊攤呢?我和同窗們有很多其他的機遇“深化”友情。同理,我挑選不去網吧,也向來不會徹夜不歸。這些當然是家人對我的要求,但並不料味著他們說任何話我都會言聽計從。我認“事理”,隻要有理有據,我就會打心眼裡認同,並且遵循相互的商定。這也是我的原則之一:必然要以理服人。

10、如果感覺媽媽說的不對,請參看上一條。

我的脾氣中有特彆實際的一麵。小時候就算想過離家出走,動機一起就立即被連續串的問號給滅了:在內裡吃甚麼?又住在那裡呢?當時冇有手機,萬一悔怨了想聯絡家人,我又如何和他們聯絡呢?

8、不管碰上甚麼事情,保持身材安康,彆有壓力就好。

隊友們老是一偶然候就湊在一起練習,但凡是練習結束後,我就自個兒回家了,不插手大師的街頭會餐。真不是我分歧群,隻是媽媽一向語重心長地勸我不要吃路邊攤,我也就嚴格遵循這一教誨了。曾有朋友問我,向來冇吃過路邊攤的人生會不會感覺少了點兒甚麼?畢竟,一起圍坐在路邊胡吃海喝也是貴重的個人回想,是烙上“年青”屬性的標記性場景。

冇有路邊攤的童年

作為一個成都人,我能夠忍耐分開川菜和火鍋的時候極限是兩天。每次去外洋,一開端我老是興趣勃勃地吵著要吃本地菜,還嘲笑那些一心想找中餐館的朋友:“傻不傻呀,來都來了,當然要感受一下本地的環境和美食啊!”兩天以後,四周人就會帶著奧秘的淺笑,聽到我在那兒到處探聽:“中國城在哪兒?哪兒有正宗一點的川菜和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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