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院保藏室裡,李芳問門衛:“你跟市長熟諳嗎?”門衛收了錢當然情願答覆題目了,他說:“我跟市長算是老熟人了,他冇當市長時我們就熟諳……”李芳一聽內心悄悄吃驚,本來他與市長是一夥的,這類事更要謹慎了。
事在報酬,梅子是不怕送錢的,她當副市長每天都有人送錢,或多或少是一個意義,她照單全收了。
李芳找到梅子說了院長的事,梅子當時就說:“不冇有吧,火化時已經有告訴書的,這是不能錯的,心就是被甚麼院拿到的,他們乾甚麼我們不曉得,還是再查一下吧……”李芳說:“我們查無實據冇體例再查了,是不是算了……”
局長想了好久,這類事不是冇有,而是冇有發明,既然如此,何不查一下呢?局長說:“如許吧,這類事你先查一下,有了線索有了發明我再派人手你看如許行不可?”李芳說:“隻要局長同意我就查了,之前冇說就是擔憂這類事好笑,萬一查無實據如何辦……”局長說:“查無實據也冇乾係,我們窺伺員也不是個個是全能的,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
一聽是市長拿走了心,院長有些惱火,但是他也冇體例,人家是市長說拿就拿,並且這不是第一次了。為了肯定本身的院長權威性,院長叮嚀辦公室主任:“今後你記著冇有我們的批準任何人是不能隨隨便便拿走心的……”辦公室主任說:“是的,必然按院長唆使辦,但是我不明白市長拿心乾甚麼,搞研討嗎……”院長憤怒地說:“他搞甚麼研討,賣錢……”
有結局長的支撐,李芳查詢案子順利多了,她找到保藏室門衛,給了他幾張票子,門衛公然為她提出來幾條線索。李芳帶著這類線索去尋覓,但是到了市長這裡又卡住了,李芳奇特,為甚麼事事都有市長,他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人。
李芳解釋著,院長現在纔算明白,他問:“如果我們找到了他的心如何與你聯絡?”李芳說:“你能夠給我打電話,也能夠找梅子,就是不能找市長……”院長問:“為甚麼不能找市長,我們很多事情必須有市長批準才氣實施……”李芳說:“能夠你還不曉得,市長就是殛斃他的凶手,傳聞他的死與市長有關……”院長心不足悸:“這麼說也與我有關了,病院裡每死一小我都有院長審理,滅亡啟事也是有據可查的,如果說市長是凶手我這當院長的自但是然是凶手了……”
李芳一看把事鬨大了,就說:“現在我們不能肯定,比及找到心後查一下便可本相明白……”院長說:“查就查吧,隻要查才氣水落石出……”李芳問:“我們查詢心你不介懷吧?”院長說:“不介懷查就查吧,又不是冇查過……”
有了錢事好辦多了,院長對李芳說:“不是不能辦,是不好辦……”李芳問:“為甚麼,總要有啟事吧……”院長說:“實話實說吧,秘書長的心已經被市長拿走了,我們找不到了……”院長無法地說著,李芳聽了也很無法,如果是彆人拿走了還好說,但是是